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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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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7-041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 至2017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S01号楼307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磊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07人,代表股份427,178,7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748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409,527,4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9821%;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99人,代表股份17,651,3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64%。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5,548,3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83%;反对1,46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8%;弃权16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2,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551%;反对1,46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77%;弃权1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7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5,548,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84%;反对1,45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10%;弃权17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3,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573%;反对1,4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15%;弃权17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41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5,597,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8%;反对1,3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49%;弃权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851,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214%;反对1,38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8%;弃权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25,59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1,47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8%;弃权1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84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813%;反对1,47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94%;弃权1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9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499,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9%;反对1,55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9%;弃权1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753,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903%;反对1,5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37%;弃权12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540,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64%;反对1,5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弃权1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794,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106%;反对1,5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32%;弃权1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增补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6,732,08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0.7715%;反对1,596,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8.6632%;弃权104,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565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732,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715%;反对1,59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32%;弃权10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53%。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6,806,08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1.1730%;反对1,502,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8.1532%;弃权124,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730%;反对1,50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32%;弃权1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8%。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财务审计机构2016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589,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0%;反对1,39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7%;弃权18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843,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786%;反对1,3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34%;弃权18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8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内控审计机构2016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588,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77%;反对1,40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弃权18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842,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732%;反对1,40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弃权18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8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6,680,58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21%;反对1,703,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2437%;弃权48,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680,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21%;反对1,70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37%;弃权4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2%。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52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17%;反对1,46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0%;弃权18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7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016%;反对1,46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26%;弃权18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9%。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关于增加银行业务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492,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53%;反对1,4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3%;弃权18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747,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529%;反对1,4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91%;弃权18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80%。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476,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15%;反对1,5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6%;弃权19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731,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661%;反对1,5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11%;弃权19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8%。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海青、陈朋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