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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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7-049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7年5月16日下午14: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环观南路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1号会议厅。

3、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60,015,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6人,代表股份58,268,3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35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4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222,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475,1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4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22,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拟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说明:关联股东齐勇、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31,379,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22,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18,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