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2017-045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朝外大街26号朝外MEN写字中心A座19楼公司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学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杨玉晶女士、高飞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苗丁、李付民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