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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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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42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5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名,12名董事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7043)。

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43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且预计达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露天煤业,证券代码:002128)自2017年3月17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停牌期间,公司披露了《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经公司与有关各方预计该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31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2017年4月1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2017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2017年4月21日和4月28日、5月13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2017039和2017041)。

由于本次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相关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同时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过程中,公司不能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2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公司争取于2017年6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收购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51%股权、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发热电公司”)90%股权。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公司”),蒙东能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二)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本次拟定的收购初步方案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51%股权、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发热电公司”)90%股权,并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尚未最终确定,不排除未来对标的资产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意向协议或正式协议。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进展情况

为加快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还聘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全面开展针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本次重组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及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申请继续停牌时间及承诺情况

公司承诺争取在2017年6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延期复牌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6月16日开市起复牌。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同时,公司也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