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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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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众和债”2017年跟踪评级
结果的公告

2017-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7-025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众和债”2017年跟踪评级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11众和债”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11众和债”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后“11众和债”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1年发行的“11众和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1众和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16年5月3日。

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7年5月17日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1众和债”信用等级为AA。本次评级后,“11众和债”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