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1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点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陈隆峰先生、林楚荣先生、郑立新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葛文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本基数和分配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总股本变化,为便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同意将公司原2016年度利润分配基数由“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608,339,750股为基数”调整为“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利润分配比例不变,利润分配总额相应调整增加。
调整后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
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订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于2017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本基数和分配总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一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5月1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本基数和分配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调整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本基数和分配总额的议案》,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调整;同意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一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6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股本基数和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本基数和分配总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原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滨集团”)于 2017 年3 月 29 日召开了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2,608,339,75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1,250,962.50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目前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一是回购注销3,351,810股。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17年1月9日召开的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取消了22名离职人员201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回购其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351,810股。该股票已于2017年4月6日予以注销。公司股本总额由2,608,339,750元减少为2,604,987,940元。
二是正在办理2017年A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79,4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召开的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为确保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确定了以2017年5月4日为授予日,向9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7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7,945万股。授予登记办理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变为2,684,437,940股。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股本总额不存在其他变化。
三、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情况
在保证2016年原利润分配“全体股东”同股同权的前提下,由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2016年原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的股本基数和分配总额(391,250,962.50元)不便于实施。为认真落实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决策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方便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拟维持2016年利润分配对股东的分配比例,继续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同时调整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本基数和分配总额。即利润分配比例不变,更新股本总额基数,相应调增利润分配总额。
调整后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
预计 2016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402,665,691.00元,占 2016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8.2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对公司的资产状况不造成重大影响。
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一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日
至2017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登记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596-569966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596—569966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