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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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7-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9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TCL集团,证券代码:000100)自2017年4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4日和2017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和《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公司原拟于2017年5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审计、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进行持续的沟通。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次停牌不涉及公司债还本付息,因此公司“16TCL01”(代码112352)、“16TCL02”(代码112364)和“16TCL03”(代码112409)三支公司债券继续交易,不停牌。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主要交易对方的情况

本次事项的主要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光电”)。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交易资产初步确定为华星光电少数股权,交易对方为华星光电员工持股平台和其他股东。

2、交易方式及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拟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阶段,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案将根据协商和后续尽职调查情况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4月20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工作,包括:组织本次事项涉及的财务顾问、审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的选聘;与相关方就本次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等。

四、公司继续停牌的原因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仍在沟通和协商中,相关方案尚未确定,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预计无法于2017年5月19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交易事项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TCL集团,证券代码:000100)延期复牌,即自2017年5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五、预计复牌安排

本公司承诺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6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具体工作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