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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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2017-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7-056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完成《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饶永生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工作,并将于2017年5月19日予以注销。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鉴于公司原授予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饶永生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股东大会同意对饶永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6.90元/股。如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完毕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公司在按照《激励计划》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25日和2017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2017-015号、2017-016号、2017-022号、2017-023号和2017-036号公告。

2017年5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新城控股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2号)并于2017年5月12日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58,984,1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则上述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相应调整为6.57元/股,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即6.90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即0.33元/股),回购价款总计为328.50万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2017年5月18日完成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并将于2017年5月19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58,984,186股减少为2,258,484,186股: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