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7-03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2,5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12.5万元。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专户。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 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 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2017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17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部门: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

咨询电话:021-64081888-1021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公告编号:2017-03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7011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及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为切实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申请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请示》,申请延期至 2017年5月23日前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目前,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