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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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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7-035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7]0608号《关于对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经营情况、财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整体经营情况。年报披露,公司建筑及房地产等业务持续承压,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1.91亿元,同比下降27.15%。公司营收已连续两年下滑,请结合公司战略定位、发展规划、同行业情况等,进一步分析公司经营业绩连续下滑的原因、合理性及未来变化趋势。

2.分行业经营业绩。年报披露,公司建筑施工板块营收同比减少30.01%,材料制造板块营收同比减少34.63%,同时,房地产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12.71%。(1)建筑施工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占公司中收入之比为85.86%,面对该业务出现的大幅下滑,请补充披露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2)根据2015年年报披露,在新疆建筑业竞争环境加剧的情况下,公司2016 年计划专攻房地产及建材储量销售,但本期年报显示相关业务情况并未有明显改善,请具体说明原因,公司上述经营计划是否发生变化及后续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3.分地区经营业绩。年报披露,公司疆外业务营收下降33.57%,同时毛利率较去年下降21.21%。请公司结合分地区业务特点、经营安排等,补充披露疆外业务相较表现不佳的具体原因及未来计划。

二、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4.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亏损2.28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830.97%,其中本年度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2.08亿元,较去年增长2.12倍,是造成业绩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1)本期计提坏账损失0.72亿元,2015年度、2014年度坏账损失计提金额分别为0.28亿元、0.84亿元,请结合公司的销售及款项结算情况等,说明坏账损失计提金额在各年度间呈现大幅波动的合理性;(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0.35亿元,其中对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等项目计提了跌价准备,但2015年度公司称其未出现减值迹象,未对上述项目计提任何减值准备,请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区域与销售情况、建造合同具体项目情况,说明2015、2016年度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本期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500万元,系就公司对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全额计提减值损失,请结合该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的原因及该情况的产生时间、相关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说明上述减值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4)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0.97亿元,其中对以前年度未曾计提的房屋及建筑物等项目均计提了减值准备,而2015年度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为0,请结合减值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2015、2016年度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5)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三、其他财务信息

5.销售费用。年报披露,在本期营收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幅达72.36%,其中职工薪酬、销售佣金、展览广告费、物业费等项目增加较多。(1)请结合公司本期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具体说明销售费用增长较快的原因;(2)公司销售费用连续两年呈现大幅增长,但公司业绩却未见明显改善,请结合公司的营销、宣传模式及同行业情况等,分析其合理性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6.应收票据。年报披露,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同比下降97.07%,主要系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承兑转入应收账款所致。(1)请补充披露上述票据的交易对方、交易背景;(2)公司在对2015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表示,“部分商业承兑票据因出票单位资金问题未能到期兑付,公司已与对方单位协调解决,对方单位承诺将在近期完成兑付”,请披露相关票据到期未能承兑的具体原因;(3)截至目前该等票据的款项回收情况,尚未回收的款项是否足额计提坏账准备;(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7.应收账款。年报披露,公司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之比为54.42%,均系工程款。请披露相关工程合同是否正常履约,上述大额应收款项的回收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8.其他应付款。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1.64亿元,同比增长59.42%,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其中,向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乌鲁木齐国资经营公司等方的借款账龄超过1年。请补充披露相关借款产生的原因、用途及偿还期限等。

9.现金流情况及财务风险。公司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94亿元,同比下降逾20倍;同时,公司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11.70亿元,同比增长63.01%;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3.10亿元,同比增长86.25%。(1)年报披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请说明在收入规模减少、经营现金流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公司增加相关支出主要原因;(2)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增长主要系BT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请说明BT项目款项回收可能存在的风险;(3)请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连续两年为负、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升等情况,对自身财务风险及偿债能力等予以补充分析。

四、关联交易及其他

10. 关联交易。年报显示,公司存在临时公告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及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等事项。(1)对于相关交易对方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的情况,达到应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标准的,请核实是否已履行相应义务;(2)对于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事项,期初余额与发生额之和不等于期末余额的情况,请说明原因并列示计算过程。

11.资产权属瑕疵。年报披露,公司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涉及账面价值总计8千余万元,其中部分为拍卖取得前手续不齐全,部分办理程序尚未履行完毕。(1)请公司补充披露前述资产权属证书至今尚未办理完毕的原因、主要障碍,以及公司后续解决措施;(2)按照资产的定义,请说明上述存在权属瑕疵的资产是否满足会计确认条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5月2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