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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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独立性声明
本人及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未在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
本人及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未在下列机构任职:持有或控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
本人及近亲属不属于持有或控制上市证券公司1%以上股权的自然人,不属于上市证券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属于控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
本人及近亲属未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本人在最近1年内不曾有上述所列举情形之一。
本人未在2家以上证券公司(含方正证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在任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保持客观性和独立性,认真负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拟任人:
年 月 日
附件8: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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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填写说明
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自被确定提名之日起2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履历表。独立董事应认真参阅本填写说明填写履历表各项内容,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适用或者不存在的情况,请填写"不适用"或者"无"。
一、基本简况
1、"是否会计专业人士"项:如是,需注明属于"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教授)、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的具体项目,可填写多项。
2、"本人专长"项:请说明有助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的专长情况,包括在专业领域获得的奖励、发表的著作等取得的成就情况。
3、"是否曾受处罚"项:如是,填写本人曾受到的各种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4、"是否具有其它国家居留权"项:如是,需注明具有居留权的所在国。
二、社会关系
1、"子女"、"兄弟姐妹"项:有多位子女或者多位兄弟姐妹的,可在相应栏目列明序号分别填写。
2、"持股情况"项,应填写本人的社会关系人员是否持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兄弟姐妹可不填写。
三、教育背景
请从中学开始填写各项内容。
四、工作经历
请填写最近十年工作经历,"职业领域"项请填写本人日常工作职责所处的领域。
五、专业培训
请填写各项有助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的培训情况,尤其应填写是否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及是否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独立董事兼职情况
请填写本人在境内、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情况。
附件9:
承诺函
本人 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签 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7-04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5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2名。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方式通知监事马楠女士参会,但马楠女士本人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召集和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马楠监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马楠女士已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公司监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情形视为马楠女士不能履行监事职责,股东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建议股东大会解除马楠女士的监事职务。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征集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征集一个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席位的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com.cn)上的《关于公开征集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7-04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征集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现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一个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席位的候选人,具体如下:
一、本次公开征集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马楠女士已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为其不能履行职责, 股东大会应当予以撤换。且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马楠监事职务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监事会决定本次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征集一个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席位的候选人。
二、本次公开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后续安排
(一)任职资格审核
在收到公开征集的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提交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申请。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
待湖南证监局核准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后,监事会召开会议推举监事候选人。
(三)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
三、有提名权的股东资格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提名权的股东资格要求如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
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
四、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本公司监事需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取得证券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2)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3)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1)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2)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3)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5)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6)自被中国证监会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3年;
(7)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2年;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股东提名候选人需提交的材料
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时,应当按《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提名监事候选人之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项情况,并负责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也应当向本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当选后能够履行监事职责。
提名监事候选人需提交的材料:
1、股东提名函(详见附件1);
2、监事候选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明扫描件,本科毕业起至今的全部工作经历情况,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完整);
3、被提名候选人书面承诺及声明(详见附件2)。
六、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报送湖南证监局审核,提名人和候选人需配合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1)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3,需严格按照填表须知详尽填写。其中第6页需候选人本人签字,一式三份);
(2)候选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申请人提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复印件的,应当加盖颁发单位或出具单位的公章,或出具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或律师的认证文件,以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交国外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或者非学历教育文凭的,应当同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其所获教育文凭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3)候选人的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资格、会计师资格、审计师资格。原件备查)及本人1寸近照3张;
(4)提名股东签字、盖章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拟任人的个人品行、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等发表明确的推荐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拟任人是否存在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拟任人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自律组织规则的情况;拟任人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诚信表现;拟任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拟任人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候选人最近3年内曾任职单位加盖公章的鉴定意见(应当详细说明申请人或拟任人在曾任职单位的职责范围、履职情况以及是否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
七、其他说明
1、提名时登记在册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在下述期限内提出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提名截止时间为 2017 年6 月 19日 17:00。
3、本次提名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通过先发送邮件或传真,再邮寄或亲自送达原件的方式提交上述有关文件,文件原件必须于2017年6月19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指定联系人。
4、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19层方正证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2
联系人:策冬冬 联系电话:010-57398251,传真:010-57398253
邮箱:fzzqdb@foundersc.com
附件1:股东提名函
附件2:监事被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附件3:证券公司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申请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20日
附件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提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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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本人 同意被提名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能够履行监事职责。
被提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申请表
申 请 人
拟 任 人
拟任职务
填表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2006年11月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规定的拟任董事、监事人员申请任职资格。
二、申请人应在拟任职务中详细注明拟任职务名称,即申请“证券公司董事或监事”。
三、本表应由申请人本人填写;所填内容可用电脑打印,但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电脑打印签名或由他人代签。
四、对于表格中明确要求填写的栏目,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不存在所列事项,必须注明“无”,不得留有空白。表内空白不够,可另附A4纸说明。
五、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
六、照片用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七、申请人的联系电话须填写办公电话、家庭电话及移动电话。
八、户籍所在地填写户籍所在派出所,办有暂住证的同时写明办理暂住证所在派出所。
九、社会关系栏必须填列本人和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情况以及本人父母的兄弟姐妹情况;如无,须注明。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如有人员退休或去世,应注明其退休前或生前所在单位及职务。
十、学习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起止时间须具体到月,如有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情况须注明“在职攻读”。
十一、工作履历要从首次参加工作开始填写,起止时间须具体到月。申请人的工作经历必须连续,如有特殊情况而发生不连续的情形,应注明原因和事项。专业性质应注明“证券、金融、法律、会计或经济类工作”。
十二、申请人的亲属不能作为其学习经历和工作履历的证明人。申请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证明人必须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包括移动电话),不得填列“失去联系”或空白不填。
任职资格申请
湖南证监局:
本公司拟选举 为公司 (董事/监事),特向贵局提出对 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本公司已经对所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保证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申请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证券公司董事、监事任职资格承诺
一、本人确认不存在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成为证券公司高管人员和证券业从业人员的情形,符合《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规定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未通过或试图通过欺骗、隐瞒等非法方式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二、本人已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申请表》的填表要求进行了认真、仔细的阅读,并确认所有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人承诺,在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后,认真学习有关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各项规章文件,进一步掌握证券公司的管理知识,遵纪守法,诚信勤勉,使自己持续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并能够胜任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四、本人承诺,在担任证券公司高管人员职务后,将诚信守法、恪尽职守,审慎高效地行使职权、履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主动配合、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维护所任职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在本人的职责范围内,对确保公司客户资产安全负有责任,拒绝执行任何机构、个人侵害所任职公司及其客户合法权益等的指令或者授意,发现有侵害所任职公司及其客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将及时抵制和制止,如确实无法制止的,将在第一时间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本人承诺,在担任证券公司高管人员职务后,将切实履行法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确保相关制度有效执行,维护控制系统有效运作,在本人的职责范围内对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负有责任,对所分管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六、本人承诺,在担任证券公司高管人员职务后,不从事任何与所任职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不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获取任何非法收入,不挪用或侵占所任职公司及其客户的资产,不将公司或者客户资金借贷给他人,不以客户资产为本公司、公司股东或者其他机构、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如本人上述声明存在虚假陈述或发生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拟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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