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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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编号:2017-014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5,119.06万元人民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03月0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308号文《关于核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942,700,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7,277,9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825,422,9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8日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9938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2915号”《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0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5,119.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19.0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19.06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2915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已就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119.0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119.06万元。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惠达卫浴本次以募集资金15,119.0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119.06万元的事项:

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惠达卫浴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17-015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5月19日11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敬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119.06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