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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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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7-030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原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1、2016年4月27日,天津盛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00万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4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4月27日(详见201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6-051公告)。

2017年1月10日,天津盛鑫与东方证券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业务,天津盛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00万股公司股票中的220万股与东方证券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剩余的质押股票数量为1780万股),并完成了上述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详见2017年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7-004公告)。

2017年4月27日,天津盛鑫与东方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业务,将其质押给东方证券的剩余股票17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的购回交易日由2017年4月27日延期至2017年9月6日,并办理了相关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手续(详见2017年5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7-025公告)。

2、2016年9月6日,天津盛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40万股质押给东方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9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9月6日(详见2016年9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6-092公告)。

2017年1月10日,天津盛鑫与东方证券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业务,天津盛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40万股公司股票中的380万股与东方证券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剩余的质押股票数量为1860万股),并完成了上述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详见2017年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7-004公告)。

3、2017年1月11日,天津盛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600万股质押给东方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月1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月11日(详见2017年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7-005公告)。

4、2017年3月10日,天津盛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00万股质押给东方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3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3月9日(详见2017年3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7-010公告)。

截止2017年5月16日,天津盛鑫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累计质押给东方证券的数量为7,240万股,用于其融资。

2017年5月17日,天津盛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60万股质押给东方证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1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9月6日。

二、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天津盛鑫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10,173.69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3,378万股的19.06%,天津盛鑫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9,5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3.38%,占公司总股本的17.80%。

三、股份补充质押的其他说明

天津盛鑫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目的是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天津盛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