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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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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下午15:00-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2号公司行政楼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8,418,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61,191,294股的20.8119%。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8,379,8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806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5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51%。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及全部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5,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反对33,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2,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3%;反对36,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2,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3%;反对36,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2,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3%;反对36,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67%;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5,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反对33,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2,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3%;反对36,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67%;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58,385,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反对33,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5,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反对33,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方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5,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反对33,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2,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3%;反对36,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67%;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2,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3%;反对36,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5,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反对33,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385,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反对33,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其他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7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赖江临、郭钟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

及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证资管”)设立的“广州证券鲲鹏御银二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截止2016年2月5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广证资管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共计4,390,437股,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即2016年2月6日起至2017年2月5日止。

鉴于锁定期即将届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了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方法及后续安排,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证券鲲鹏御银二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公司股票4,390,437股已全部出售,根据《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