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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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7-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韵达股份”)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4月28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有关事项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首次授予和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种类和来源: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

2017年4月28日。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7.17元/股。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020,00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13,645,331股的0.10%。其中首次授予879,333股,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13,645,331股的0.09%,预留授予102,000股,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13,645,331股的0.01%,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合计148人。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2017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授予情况存在差异,是由于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667股所致。因此,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人数由154人变更为148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数由918,000股变更为879,333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09%。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自首次授予日期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止。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和解锁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对应的各年度主要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部解锁当期权益,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在解锁期内,若激励对象年度考核分数在80分及以上,则可100%解锁当期全部份额,若激励对象年度考核分数高于60分(含)但低于80分,则按80%解锁当期全部份额。未能解锁的剩余份额由公司安排统一回购注销。

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7、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17年4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918,000股限制性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667股。因此,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人数实际为148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数实际为879,333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09%。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内容发表了专项意见,2017年3月4日,公司发出《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7年3月1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授予符合《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4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21ZA000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5月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5月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共计人民币23,891,488.13元。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贵公司共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79,333.00元(人民币捌拾柒万玖仟叁佰叁拾叁元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4,524,664.00元(人民币壹拾亿壹仟肆佰伍拾贰万肆仟陆佰陆拾肆元整)。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4月2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5月23日。

五、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六、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13,645,331股增加至1,014,524,664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573,043,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3%。本次授予完成后,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至56.48%。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1,014,524,664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收益1.16元/股。

九、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本次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公告编号:2017-05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