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5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7-048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48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6年年报

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37号)(详见2017年5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经公司及相关部门、子公司认真研究和讨论,现就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有关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投资风险

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抓住贺州市打造新型建筑材料千亿元产业机遇,通过收购闽商石业和出资成立广西建筑产业化集团公司,初步形成了从原材料(闽商石业)到新型建材成品(超超新材)到装配式建筑应用(建筑产业化集团)的新型建筑产业链,通过努力打造,有望成为公司未来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请公司结合打造新型建筑产业链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员支持和能力等关键要素说明:(1)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行业运营能力;(2)投资新型建筑产业链是否会导致公司负债和财务费用大幅增加,或出现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其他情况。

回复说明:

目前公司持有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比分别为37.50%(第一大股东)、39.125%(合并持有为第一大股东)、20%(第二大股东)。

一、公司近年投资新型建筑产业链业务,主要是基于以下方面考虑:

1、目前,传统建筑材料(如混凝土加气块、页岩空心砖等)在国内市场广泛应用,但其综合性能差,工序复杂,施工时间慢的缺点大大地增加了施工成本,极易造成环境污染。相比之下,新型建筑材料综合性能优越、生产成本较低、受气候条件制约小,可达到建筑零部件工厂化生产、信息化管理及装配化施工,并能提高整体建筑质量,实现绿色节能高效的装配式建筑。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迅速在全国各地发展布局。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动装配式建筑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材料,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2016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积极培育建筑业支柱产业,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在国家大力发展新型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支持下,拥有丰富花岗石等石材资源优势的贺州市已列入广西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试点城市之一,贺州市政府提出重点扶持打造新型建筑材料千亿元产业,依托本地丰富的石材资源,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公司投资新型建筑产业链业务主要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考虑,通过发展和努力打造新型建筑材料新业务,使之成为公司又一主营业务,形成能源产业与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双主营业务共同发展格局,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创造更好经营效益,给股东带来更多回报。

2、超超新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成立前就已组建了研发团队,一直致力于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的研发与新型建筑材料的应用与设计,目前,攻破了建筑新型材料的重要技术,取得了多项新型建筑材料的发明专利。超超新材的主要产品有:石材发泡轻质墙体材料、保温节能板、装饰保温一体板、新型抗老化防腐涂料、石木地板、防火保温板、新型工业厂房材料、海绵城市透水砖、轻型混凝土、新型防腐建材等产品。与传统的建筑材料相比,超超新材公司产品具有质轻高强、抗震抗裂、抗冻保温、防火隔热、防水抗渗、防腐耐久、隔音、施工便捷、经济、绿色环保节能等优点。超超新材新型绿色墙体材料、装饰材料产品经国家、自治区质监部门检测合格,部分指标还远优于国标下限,符合绿色建材要求。在国家大力倡导装配化建筑、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的背景下,超超新材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超超新材公司将根据市场和效益情况,规划在未来3-5年内建设贺州、湖北、福建等三大原料基地,在国内布局建设华南、华东、华北、华中、西南五大生产基地,不断扩大生产线规模,满足市场需求,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3、闽商石业拥有两处矿区面积合计约2.132平方公里的采矿权和一处面积约58.22平方公里的探矿权(正办理转为采矿权)。闽商石业作为超超新材的股东,以其石材资源为超超新材原料供应提供保障,形成产业配套和协同效应。

4、建筑产业化公司以开展新型装配式建筑施工承包等为主营业务,由专业队伍广西建工集团控股,主要依靠广西建工集团拥有的多年建筑、装配等行业基础和技术、人员等方面力量,与超超新材新型建筑材料形成配套和协同效应,在贺州市打造新型建筑材料千亿元产业的背景下,通过以贺州为基础,辐射广西乃至全国开展新型装配式建筑业务。目前该公司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关工程建筑施工业务正逐步展开。

二、目前公司对闽商石业、超超新材、建筑产业化公司已分别投入2亿元、2000万元、0元。

三、未来的投入计划:

1、按照已经披露的约定,公司后续(一年内)还需对闽商石业出资10,000万元,除此之外不再增加投资。闽商石业公司投资主要依靠自身滚动发展和自行筹集资金。

2、按照已经披露的约定,公司后续(一年内)还需合计对超超新材投资2,540万元(收购和增资款)。超超新材未来扩大产能和经营所需资金,除由股东增资、银行借款、自筹、引进投资机构外,主要将通过政府支持、发行产业基金等方式解决。公司未来3-5年内将视超超新材实际产能和市场效益情况逐步投入部分资金。

3、公司将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近期(一年内)对建筑产业化公司投入原计划投入的资本金2,000万元,除此之外不再增加投资。建筑产业化公司投资主要依靠自身滚动发展和自行筹集资金。

四、公司投资上述公司发展新型建筑材料新业务,是公司对未来总体规划考虑而作出的决策,目的是通过抓住贺州市打造新型建筑材料千亿元产业的发展机遇,发挥产业协同协同效应,努力打造新型建筑产业链,挖掘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等新兴产业市场潜力,有望成为公司未来新的又一主营业务和利润增长点。

公司投资闽商石业、超超新材、建筑产业化公司,主要依靠这些公司已有的技术力量、经营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进行生产和运营,公司将通过派出董事、监事加强对这些公司的决策和管控,派出财务人员全程参与这些公司的日常经营,实施对这些公司的财务活动、资金使用进行全程有效监督,以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益。

闽商石业、超超新材、建筑产业化公司相关工作正逐步开展,目前公司的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筹借款,短期内会导致公司负债和财务费用负担增加,对公司当期损益有一定影响。随着新型建筑产业链业务逐步开展,新公司的建设、经营的逐步推进,预计未来将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2、年报披露,公司目前控股广西金德庄酒业有限公司、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正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上述公司分别亏损438万元、144.11万元、555.32万元和0元;参股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同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科雷斯普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报告期内,来源于这些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均未达到10%。同时,公司以前年度还对外投资了广西黄姚红茶业有限公司、龙岩凯鲍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昭平黄姚古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等公司,上述公司在被处置或清算当年分别亏损1,086.69万元、0元、4,659.55万元和366.88万元。请公司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业绩补充披露:(1)从技术、人员、资金等角度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行业运营能力;(2)公司近年来不断投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公司的考虑和原因;(3)上述对外投资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回复说明:

公司上述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及未来的规划、风险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上市以来,在确保电力主业稳步发展的前提下,适当进行了其他业务对外投资,这主要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的,目的是谋求上市公司不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因为公司属于地方性发供电企业,并以水力发电为主,受气候和供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电力开发、需求等因素制约较大,发供业务业绩增长有限,因此期望通过适当进行其他投资并且相关投资大部分仍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相关联的业务获得投资收益,对公司电力主业务利润形成有益补充,确保公司稳定发展。但由于以前一些投资对市场判断不够准确,一些对外投资未能给公司带来收益,甚至亏损,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诚恳道歉。当时进行决策的相关领导及人员有的已经退休,有的已被免职,有的已被调离岗位或公司。公司今后需要加强对外投资的严谨性和谨慎性,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强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

针对以上对外股权投资,公司将视其实际状况分类进行处理:

1、对于电力主业或与公司电力主业关联度较高,有利于拓展能源互联网相关业务,开拓电力主业新市场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如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同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科雷斯普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由于报告期内未投产或未开展业务等原因,尚未取得明显收益,但公司看好其未来发展前景,部分还需继续增加投资。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子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对子公司的管理进行覆盖延伸,积极引导,重点把握财务绩效的管控。在技术方面,主动寻找资源,支持子公司技术研发和应用;在人员方面,公司将通过派出董事、监事加强对参股公司的决策和管控,或派出财务人员全程参与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实施对参股公司的财务活动、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在资金方面,在慎重和安全的前提下,为子公司的技术革新、开拓业务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并做好有效的风险防范工作,保证资金安全。

2、对于与公司电力主业关联度低的其他子公司,如广西黄姚红茶业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因经营业绩不佳或亏损,公司已经逐步退出或剥离相关资产。如已于2015年对广西黄姚红茶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算,计划对广西金德庄酒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或处置。对于亏损较为严重的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已于2015年将该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已剥离该亏损资产。由于合作方认为公司原拟定作为出资的土地不适宜用于建设数据中心,公司已经退出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不再进行投资。旅游业务已经作价出资,统一整合由贺州市旅游投资集团管理运营,公司后续不再直接经营和出资。

3、对于公司投资的其他公司,如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正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有的是公司桂东广场项目综合开发建设(天祥公司),有的是以前债权资产处置形成(武夷汽车),有的是投资新三板公司(如七色珠光,该公司主要从事珠光新颜料及云母等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人工合成云母及其相关制品,其生产的珠光颜料广泛应用于新型建筑材料的新兴产业公司,与公司目前打造的新型装配式产业形成互补及协同效应)。除天祥公司需要投入外,其他没有计划进行新的投入。针对这些公司的管理,公司将加强引导子公司发展,支持和帮助其拓展业务和市场,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以提高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管理层风险意识,通过派出董事、监事加强对参股公司的决策和管控,或派出财务人员全程参与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实施对参股公司的财务活动、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健全评价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层工作评价体系,提高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质量和运行效果。建立健全制度管理,规范审批流程,保障生产经营有序进行,确保投资收益。

4、对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等新型建筑材料产业投资,作为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发展中的重点发展业务,具体规划与措施如前述。

公司投资上述公司,大部分与公司电力业务相关联,或上下游或业务延伸,公司除重点围绕电力主营业务方向投资和发展外,努力打造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尽快形成能源与新型建筑材料双主营业务共同发展格局。对其管理主要是发挥各自优势,依靠相关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进行运营,公司将通过派出董事、监事加强对投资公司的决策和管控,或派出财务人员全程参与投资公司的日常经营,实施对投资公司的财务活动、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督,以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益。

3、年报披露,2016年年末公司金融资产余额(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达到29.36亿元,占净资产比重达96.32%,占总资产比重26.68%。同时,最近两年投资净收益占公司归母净利润比重分别为26.5%及174.1%。请公司结合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的可持续性,补充披露未来对投资金融资产的规划和具体安排并揭示相应的投资风险。

回复说明:

公司已投资的金融资产未来投资规划及投资风险说明如下:

公司已投资的金融资产未来投资规划及投资风险说明

除上述已经投资的金融类资产外,公司目前未有进一步投资其他金融类资产的项目或计划。

4、年报披露,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67%、72%,公司财务杠杆进一步提升,2016年年末公司借款余额69.08亿元,较15年末借款余额新增21.01亿元;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6.61亿元,其中银行存款15.86亿元,且公司不存在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请公司补充披露新增借款的使用用途及未来偿还计划,并揭示相应财务风险。

回复说明:

(1)2016年公司新增借款21.01亿元主要用于:建设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用款15亿元;广西永盛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新增流动资金用款2.50亿元;外购电量大幅增加新增流动资金用款2.50亿元;其他补充流动资金用款1亿元。

(2)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规划,2017-2018年公司将新增借款17.35 亿元用于如下项目建设: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8.5亿元;江口开关站至天堂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0.85亿元;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项目1.4亿元;220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项目1.1亿元;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1.99亿元;桂东广场项目2.85亿元;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石化仓储项目0.66亿元。

此外,公司新增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及项目借款视公司具体外购电量大小、技术改造大修理项目实施情况及新增项目建设等情况决定。

(3)财务风险:新增借款增幅较大,在上述项目借款全部到位的情况下,未来几年财务费用金额约在3.7亿元/年左右,增大了公司付息压力,财务费用增幅达30%,对经营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4)未来偿还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为63亿元,实际使用34亿元,剩余额度29亿元,可用于提款归还部分到期借款;公司近三年年平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亿元,年平均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司新项目未来产生的收益可作为偿还借款的重要来源;截止2016年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22.27亿元,可作为偿还借款的补充。

5、年报披露,2016年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15.72亿元,报告期内增加额为10.25亿元,其中主要为投资建设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增加额为8.68亿元。请补充披露:(1)该项目的预算、本期新增投资、累计投资、完工程度等进展情况;(2)该项目的推进是否按计划执行。

回复说明:

(1) 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预算投资29亿元,2016年新增投资8.6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9.17亿元,整体完工进度为34.60%;2017年1-4月新增投资2.6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1.77亿元,整体完工进度为55%。

(2)截止2017年4月30日,该项目整体进度完成约为55%,与原计划2017年2月份投运有差异,主要是受天气雨水多影响施工以及设备推迟交货因素影响,按照目前工程进度,项目预计2017年底投运。

二、 关于公司贸易业务及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6、年报披露,2016年公司实现成品油贸易业务收入34.88亿元,同比增长约66.5%。同时,年报还披露,受油气开采行业低迷的影响,整体油品贸易受限。请公司结合成品油贸易行业的相关情况补充披露:(1)在行业下行的情况下,成品油贸易规模大幅增长的原因;(2)上下游主要客户的基本信息及销售情况,并说明相关方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回收风险;(3)公司大力发展低毛利的成品油贸易业务的相关考虑以及该业务如何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协同效应;(4)公司成品油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成品油贸易规模大幅增长的原因

成品油贸易业务是公司打造成品油贸易网络业务的战略发展需要,目的是充分利用永盛公司拥有的成品油批发资质,目前网络建设初步形成。行业不景气只是波段行为,总体趋势向好。2016年广西永盛公司推行薄利多销、快进快出政策,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成品油贸易业务大规模大幅增长,为下一步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广西永盛从2016年下半年陆续成为中石油、中海油等行业龙头的供货商,并与山东炼化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极大促进了业务的发展和销量的增长,这也为后期形成上游对接炼厂、物流、仓储、终端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格局打好基础。

(2)上下游主要客户的基本信息及销售情况、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说明如下:

广西永盛2016年主要客户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广西永盛2016年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表

单位:万元

(3)公司大力发展低毛利的成品油贸易业务的相关考虑以及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协同效应的说明如下:

广西永盛通过与上游炼化企业进行战略合作确保稳定且具有竞争力价格的货源供应,同时依托国家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牌照开展成品油贸易业务,向下通过收购、参股、自建及加盟方式构建加油站,最终打造完整的成品油流通的产业链。目前加油站网络的建设已经初见成效,加油站经营本身利润空间较大,同时拥有自身的加油站网络也确保提升批发环节的利润空间。贸易业务的规模扩大,是广西永盛打造成品油产业链的优势。

电网及加油站网络是桂东电力重点打造的实体网,两者都属于能源领域,政策进入门槛较高,具备现金流较好,资金周转快等优势。同时,随着能源领域发展的日新月异,国家的政策导向将导致未来的能源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将紧紧抓住能源结构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重点打造加油、加气、充电一体化的能源供应站。因此,公司电网和油网将依托各自的优势协同发展,构建桂东电力能源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4)公司成品油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承担运输服务: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后,贸易双方根据一致认可的商检机构,检验油品合格后,贸易双方办理货权转移证明,以双方认可的结算函或货权转移单确认收入;

客户自提货物:根据销售合同约定,贸易双方根据一致认可的商检机构,检验油品合格后,贸易双方办理货权转移证明,将双方认可的结算函或货权转移单与销售出库单核对一致后确认收入。

7、年报披露,2016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中其他金额达1.30亿元,其中1.21亿元为金融资产转移利得,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将应收广州博材燃料有限公司货款1.21亿元转让给广西贺州市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该应收款于2015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公司在收到转让款项后将其确认为2016年营业外收入。同时,根据公司的日常信息披露,广西永盛对广州博材燃料有限公司共有1.85亿元应收款,2017年4月6日,广州永盛又将前述债权中另外6480万元无偿转让给贺州市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请公司说明:(1)2015年公司对广西永盛应收广州博材燃料货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依据;(2)应收账款接收方广西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在2016年原价受让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债权,又在2017年无偿受让该债权剩余部分的合理性;(3)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同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2015年公司对广西永盛应收广州博材燃料货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依据:

该债权产生于2014年,债权产生后公司多次追收未果,2014年10月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锦欣提供的《关于广州博材燃料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称,2014年9月1日,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锦欣与永盛公司办室主任朱童依照注册登记地址找到了该公司并进行了情况调查。据该公司办公室刘主任反映,该公司现已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只有其一人留守公司,办理非经营性事务及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前期工作。律师根据相关信息判断广州博材已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2014年11月大信所人员李斌与肖琳同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覃朗及广西永盛办公室主任朱童走访了广州博材,其办公室已紧锁,处于无人上班状态。鉴于以上情况且广州博才公司实收资本为500万元,偿还能力有限,根据谨慎性原则在2014年按债权总额的80%计提坏账准备。

2015年广州博材公司已无人上班,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公司对广州博材债权进行了函证,均未收到回复。公司虽已对应收账款部分提起诉讼,但收回以上货款的可能性也较小。因此,根据谨慎性原则按债权总额的100%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接收方广西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在2016年原价受让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债权,又在2017年无偿受让该债权剩余部分的合理性说明

①广西贺州市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贺州市政府授权贺州市国资委组建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营业范围为投资管理,其职能主要是作为贺州市处置不良资产的运营平台,负责对贺州市国资委下属的其他不良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并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广元资产运营公司下设资产运营部并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对其名下不良资产进行管理、追讨,在债权追讨方面更具专业性。该公司成立后已形成不良资产处理需求,为支持本地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开展相关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永盛公司对博材公司的1.8亿元债权追回已花费相应的人力、物力,但仍未能追讨成功,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15年12月31日,永盛公司已将上述1.8亿元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6年10月,公司和广元公司就收购永盛公司对博材公司的债权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考虑支持贺州市企业发展,双方同意对两笔合计1.8亿元债权作为一揽子处置,总体实现折扣。经过双方讨论研究,一致同意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先对其中一笔120,655,360元债权进行全额转让,后续64,805,014元债权再进行折让。

②鉴于广西永盛对博材公司的64,805,014元债权胜诉后申请法院执行时,由于其债务较多相关资产已被执行或处置,故该项债权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法院于2016年9月2日送达《执行裁定书》((2016)桂0103执2690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根据双方之前商谈结果,为便于统一处置博材公司债权,应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要求,永盛公司将前述债权64,805,014元无偿转让给广西贺州市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前次转让的应收债权120,655,360元一并处理。

广元资产以120,655,360元受让广州博材欠永盛公司两笔共185,460,374元的货款,交易价格为总债权的65.06%,其交易价格具有商业合理性。本次广元资产受让永盛公司债权均履行了双方的内部决策程序,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永盛公司转让上述债权后,将大大提升其资产质量,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积极作用。

(3)广西贺州市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贺州市政府授权贺州市国资委组建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关系如下:

8、年报披露,公司2014、2015及2016年分别发生资产减值损失3.32亿元、2.25亿元和0.06亿元,其中坏账损失计提金额分别为3.25亿元、2.17亿元和0.06亿元。请公司结合2016年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补充披露公司计提坏账损失的相应会计估计是否发生重大变更;若是,请说明相应会计估计变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符合谨慎性的原则;若否,请说明2016年计提坏账损失金额大幅减少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本年公司计提坏账损失的相应会计估计未发生重大变更。本年公司子公司广西永盛公司的收入虽大幅增长但信用政策严格按合同执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基本未产生新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也均为正在执行的采购合同产生;电力收入虽然也较上年有所增长,但发电与售电产生的应收款项一直较稳定,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而在2014年、2015年发生了大量的回收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与实质形成资金占用的预付款项,公司在这两年期间对于回收风险较大的这部分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计提了坏账,形成了大额的坏账损失。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本年计提坏账损失金额大幅减少。

1、2014、2015及2016年坏账损失情况如下表: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按个别认定的坏账损失明细如下表:

三、 其他信息披露问题

9、年报披露,公司2016年营业外收入中还包含接受捐赠收入501.4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捐赠对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捐赠事由、同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回复说明:

公司2016年营业外收入中包含接受捐赠收入501.42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无偿接收配电设施形成的捐赠收入,捐赠方基本情况如下:

10、年报披露,公司2016年售电量为40.35亿千瓦时,其中包含外购电量20.4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2.54%,而外购电量的成本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6年大幅增加外购电量的原因;(2)外购电量的相应价格;(3)外购电量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回复说明:

(1)2016年大幅增加外购电量的原因

2016年公司积极开拓电力市场,售电量为40.35亿千瓦时,由于自发电量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市场需求,全年向其他电网及发电企业外购电量达20.4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2.54%,主要是公司客户用电需求增加所致,详见下表:

(2)外购电量的相应价格

(3)外购电量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由于公司自有装机容量较小,装机容量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公司还向其他电网企业及发电企业购买电能。虽然公司外购电的单位成本比自发电的单位成本高,但供给用户(除去线损后)平均每度电购售电差仍有0.0326元/千瓦时,而在分摊含折旧在内的各项运行维护成本(单位售电运维成本为0.0485/元千瓦时)后单位外购电利润为-0.0159元/千瓦时,外购电利润合计-3,080万元。总体上,外购电量的多少对公司整体售电业务利润有一定程度影响。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部分事项发表专项意见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7-049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48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

年报全文修订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将于2017年5月23日披露《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现依据回复内容对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一、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披露公司成品油贸易规模大幅增长的原因。

二、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披露公司打造新型建筑产业链的原因、已经投入的资金、未来投入计划,并说明投资新型建筑产业链是否会导致公司负债和财务费用大幅增加,或出现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其他情况。

三、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收入和成本分析——(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中补充披露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公司上下游主要客户的基本信息及销售情况、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说明。

四、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中补充披露公司2016年大幅增加外购电量的原因、外购电量的相应价格以及外购电量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五、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五)投资状况分析”中补充披露公司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及未来规划并揭示风险,同时说明公司近年来不断投资主营业务外其他业务的考虑和原因并揭示风险。

六、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五)投资状况分析”中补充披露公司未来对投资金融资产的规划和具体安排并揭示相应的投资风险。

七、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中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一)2015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永盛公司应收广州博材燃料货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依据;

(二)应收账款接收方广西贺州市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在2016年原价受让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债权,又在2017年无偿受让该债权剩余部分的合理性;

(三)广西贺州市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系。

八、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中补充披露公司大力发展低毛利的成品油贸易业务的相关考虑并说明该业务如何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协同效应。

九、在年报全文“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中补充披露公司新增借款的使用用途及未来偿还计划,并揭示相应财务风险。

十、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8.收入”中补充披露公司成品油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

十一、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0.在建工程——(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中补充披露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的预算、本期新增投资、累计投资、完工程度等进展情况,并说明该项目的推进是否按计划执行。

十二、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6.资产减值损失”中补充披露公司计提坏账损失的相应会计估计是否发生重大变更,并说明2016年计提坏账损失金额大幅减少的合理性。

十三、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9.营业外收入——其他说明”中补充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无偿接收配电设施形成的捐赠收入的捐赠方的基本情况。

修订后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全文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7-050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48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西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7年广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总裁秦敏、副总裁、财务总监李均毅、董事会秘书陆培军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证路演中心微信公众号: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