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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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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7-30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6)、《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9)。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发布提示公告,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起。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15:00至2017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9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3686号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1、3-7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2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8-9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辞职暨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关于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二)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非审议事项)

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16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22日和5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3686号云南白药集团总部办公楼3001室证券部。

(四)登记联系人:胡 淇、刘周阳

电 话:(0871)66226106 传 真:(0871)66203531

邮 编:650500 邮箱:000538@ynby.com

(五)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提议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6、《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2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8;投票简称:白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授权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未明确授权的事项由受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权限:

说明:1、股东应决定对非累积投票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则作为废票,未作选择的,则属于弃权。累积投票填报股数,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