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6年度报告内容进行补充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928-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7-5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6年度报告内容进行补充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14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已按照年报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在2016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5、重要的经营合同部分,补充了重大项目的定价机制、回款安排、融资方式、政策优惠等信息,并对报告期内未完工项目的总体情况、未完工重大项目(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进展情况等进行了补充,内容如下:
我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EP)承包模式、设计-施工(EC)承包模式、采购-施工(PC)承包模式、项目管理承包(PMC)等模式。其中国内项目主要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国外项目主要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和设计-采购(EP)承包模式。
重大项目的定价机制: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不同类型和不同金额等级项目,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并在投标报价之前提交公司审核,主要会考虑行业熟悉程度、技术标准、客户资信、项目回款保证、汇率风险、国别安全等方面,再结合项目竞争状态、业主的合作倾向以及公司在该项目上的优势,最终确定项目报价。
重大项目的回款安排:以EPC工程为例,首先由业主支付项目预付款,国内项目其余款项通常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按工程完工进度)与项目业主进行结算,海外项目其余款项通常要求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开具信用证进行结算。工程完工投产时,项目回款一般达90%左右,剩余款项公司一般会在项目投产后12个月内收回。
重大项目的融资方式:国内项目融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海外项目融资方式主要有政府两优贷款(即中国政府给外国政府提供的优惠买方信贷和优惠卖方信贷)、商业贷款(即买方信贷)以及适当采取远期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买断形式等。
公司报告期内未完工工程项目的总体情况为:已执行未完工项目86个,预计总收入人民币408.71亿元,累计已确认收入人民币262.68亿元,未完工部分金额为人民币146.03亿元;已签订协议但尚未开工项目44个,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58.84亿元。
三、报告期内未完工重大项目(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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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受霍邱项目业主的民营股东自身情况及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霍邱项目建设进展较为缓慢,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目前地方政府、业主及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复工工作。
除霍邱项目外,公司正在执行的项目实际进展与合同约定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重大差异。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2016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上述补充内容不涉及公司财务数据的改变,亦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更新后的《2016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特此说明。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