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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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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45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8日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蒋承志、蒋华君、蒋锡培、张希兰、陈静、蔡栋、杨朝军、武建东、蔡建)。会议由董事长蒋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远东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远东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帝特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帝特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蒋承志先生、蒋华君先生、蒋锡培先生、张希兰女士、陈静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公司聘任李太炎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李太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李太炎先生个人简历:李太炎,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曾任毕马威(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远东电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监审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46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远东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无重大风险。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合作开展能源投资及其衍生业务,充分利用产业链、客户资源和资本优势,以及产业研究、技术应用和工程实践丰富经验,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远东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能源服务”)股权分别转让给朱柯丁、上海新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绿投资”)、上海能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能服”)、西藏鼎瀚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瀚投资”),股权转让比例分别为20%、15%、14%、5%,股权转让金额均为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远东能源服务46%的股权,远东能源服务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本公告日,远东能源服务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尚未发生业务,公司尚未出资。

本次交易对方朱柯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朱柯丁先生为新绿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朱柯丁先生为上海能服的执行事务代表(暂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方于同日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后续事宜。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朱柯丁先生

朱柯丁,男,中国国籍,住所:中国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上海新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999号1302室

2、注册号:913101010938415615

3、法定代表人:朱柯丁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04月11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能源生产、销售,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能源相关设备及材料的研发、成套、配套、销售、检测与维修,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节能诊断,节能工程投资、改造,节能项目运营管理,设备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新绿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监事朱柯丁先生,朱柯丁先生持有其95%的股权,新绿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除前述事项外,新绿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9、截止本公告日,新绿投资尚未发生业务。

(三)上海能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能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部分核心员工发起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截止目前,该合伙企业尚未注册登记完毕。公司监事朱柯丁先生为上海能服的执行事务代表(暂定),上海能服为公司关联方。除前述事项外,上海能服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西藏鼎瀚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1212号

2、注册号:91540125MA6T1HP21P

3、法定代表人:裴国忠

4、成立日期:2016年10月08日

5、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裴国忠(持股比例50%)、裴岳中(持股比例50%)

8、鼎瀚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9、鼎瀚投资成立时间未满一年,截止目前,尚未发生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远东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分别转让给朱柯丁、新绿投资、上海能服、鼎瀚投资,股权转让比例分别为20%、15%、14%、5%。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宜兴市高塍镇华远路1号

注册号:91320282MA1N2QMJ7H

法定代表人:陈静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售电业务;热力供应;配电网、供热管网的安装与运维;电力、热力、节能技术开发;用电增值咨询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施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的运行管理、维修;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器材的批发、零售、租赁;数据库服务;充电设施设计、安装、维护;电子商务咨询;利用自有资金对新能源项目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股份转让标的公司股东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远东能源服务尚未出资,远东能源服务公司尚未发生业务。

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远东能源服务46%的股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公司不存在对其提供担保、委托其进行理财等情形;远东能源服务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因公司尚未对远东能源服务公司进行出资,且远东能源服务公司尚未发生业务,本次股权转让对各受让方的价格均为0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受让方:朱柯丁、上海新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能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鼎瀚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股权转让金额:0元

4、价款支付方式:现金

5、后续事项约定:股权转让完成后,各方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缴足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实缴方式和期限另行约定。

鉴于上海能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注册完毕,故由朱柯丁代其签署本协议,待其办理完毕注册登记手续,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由注册完毕后的上海能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享有和承担。届时,各方需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与本协议无异,但新的协议由上海能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并由上海能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用于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6、合同生效条件: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7、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专注于以分布式能源为核心的能源投资及其衍生业务,打造具有能源互联网生态的业务集群;同时有利于公司合作开展能源投资及其衍生业务,充分利用产业链、客户资源和资本优势,以及产业研究、技术应用和工程实践丰富经验。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远东能源服务46%的股权,远东能源服务不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转让远东能源服务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47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帝特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2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新能源汽车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出资额为24,000万美元(持股比例40%)。截至本公告日,帝特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尚未发生业务,公司尚未出资。

由于公司定增融资周期比预计长,新能源汽车牌申请时间也较长,为更有效配置资源,将优先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并购和发展国际业务,智慧能源拟将所持有的合资公司40%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此股份转让也有利公司优势互补和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股份转让后,远东控股集团享有和承担合资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出资义务等),合资各方将重新签署相关协议;同时,公司将不再持有合资公司的股份,亦不再承担相应的任何义务。

本次交易对方远东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远东控股集团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蒋承志先生、蒋华君先生、蒋锡培先生、张希兰女士、陈静女士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17年5月23日与远东控股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

2、注册号:913202822504667000

3、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4、注册资本:66,6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3年04月22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投资咨询、利用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资产管理(国有资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粒子、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智能装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董事蒋锡培先生持有远东控股集团50.83%的股权,为远东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远东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7.14%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

9、远东控股集团最近一年(2016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7.6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8.13亿元,营业收入为244.43亿元,净利润为3.61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将持有的帝特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给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帝特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宜兴环科园绿园路528号

注册号:91320282MA1NJTPQ44

法定代表人:Albert Lam

注册资本:60,000万美元(认缴)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设计和研发电动汽车,包括但不限于纯电动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和运动型轿车;研发、制造电动汽车系统、电机、变速箱、电池组件、电池管理系统、整车控制单元及其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本公司及其国内投资企业制造的上述产品及维修配件;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不开设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代理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提供上述车辆的租赁和售后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股份转让标的公司股东情况

单位:万美元

注: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底特律电动汽车控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合资公司尚未出资,合资公司尚未发生业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受让方: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股权转让金额:0美元

4、权利和义务:

股权转让后,股权受让方享有转让方所转让股权在帝特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中的权利并承担相对应的义务;公司不再享有和承担任何相应的权力和义务。股权转让后,合资各方股东应当签署新的合同和章程。

5、合同生效条件:自转让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有效配置资源,优先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并购和发展国际业务,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集中资源,强化主营业务竞争力,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合资公司40%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转让合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符合公司投资理念,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48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将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参股公司远东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能源服务”)。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3.50亿元(人民币,下同)新增担保额度,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4.40亿元新增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远东能源服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亿元新增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远东能源服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27.86亿元、8.49亿元、0.00亿元。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若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将要求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公司目前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根据2017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公司将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远东能源服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7.90亿元担保。该议案已经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3.50亿元担保(包括将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4.40亿元担保(包括将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远东能源服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亿元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对外担保的具体事宜。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担保人为公司。

注2: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发生担保。

注3:公司对远东宜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能电气”)提供了两笔合计4,000万元的担保;2016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宜能电气股权出售给江苏卡欧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曦昕,宜能电气不再属于公司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宜能电气提供的两笔合计4,000万元的担保尚未解除(两笔担保分别于2017年5月30日、2017年9月8日到期),王曦昕及其配偶已提供了反担保。两笔担保到期后公司不再对宜能电气进行担保。

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各自的担保额度内,对不同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时,其他主要股东应提供相应比例的反担保。

本担保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及时对外公告;若在授权期限内发生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张希兰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气、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电缆盘加工、销售;电线电缆制造工技能等级鉴定;贵金属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远东电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7,108.8万元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209号

法定代表人:蒋华君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高、低压开关及输变电设备的制造;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机械、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贵金属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合技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1,941.711万元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经营范围:树脂复合材料、合成纤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的制造、销售;电缆盘木盘的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电缆材料、电缆附件、电力金具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电力规划设计、电力投资建设、电力管理系统集成服务;电线电缆制造设备及检测设备、计算机软件的服务、系统维护、数据处理;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及税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投资管理(仅限公司自有资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电缆”)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缆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滕学仁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铜丝材、电缆塑料、波纹管、电缆盘、木材制品、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及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圣达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圣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电气”)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兴虹桥工业园区六圩港大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蒋华君

经营范围:电缆附件、电力金具制造、销售;纯铜接触线、铜合金(银、锡、镁)接触线、铜合金绞线、银铜合金杆、合金铜杆、铜管、异型铜排棒坯、特种电缆、空芯导线、铜包钢线加工、制造;电缆安装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源华”)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5号院1号楼301

法定代表人:蒋华君

经营范围:电力监控通讯装置与自动化系统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制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施工总承包;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造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环网柜、箱式开闭所、柱上开关、低压综合配电箱、一体化柱上变台套、电子式互感器及配电自动化终端控制设备、直流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机器人与自动化设备、无人驾驶航空器与自动化设备、无线数据传输系统的软硬件(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电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塘浜路103号287室C座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以上凭资质),合同能源管理,工程设备及材料、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对电力行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新型电池、电芯、电池材料、电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环卫专用设备、驱动控制技术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汽车租赁;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从事自营物资、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书经营)

(九)远东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科技”)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华远路6号

法定代表人:陈静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集成;太阳能发电装置的制造、销售、研究、开发;新能源发电系统的设计、咨询;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运营与维护;智慧能源系统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远东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能源服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华远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静

经营范围:售电业务;热力供应;配电网、供热管网的安装与运维;电力、热力、节能技术开发;用电增值咨询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施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的运行管理、维修;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器材的批发、零售、租赁;数据库服务;充电设施设计、安装、维护;电子商务咨询;利用自有资金对新能源项目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持股比例

被担保人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对远东能源服务公司尚未出资,远东能源服务公司尚未发生实际业务。远东能源服务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17年5月23日签署,但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包含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的签订和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担保目的及风险

上述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具有管控权或重大影响,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整体可控,且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时,其他主要股东应提供相应比例的反担保,此反担保可相应保障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根据2017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公司(含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管控权或有重大影响,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均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整体可控。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67,525.41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5.31%,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