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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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资产进展的公告

2017-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17-029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资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3,380万元向江苏先锋干燥工程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房屋土地及构筑物。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二、交易进展

2017年5月22日,公司与江苏先锋干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资产转让方: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受让方:江苏先锋干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公司部分资产(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目标公司资产条款

目标公司资产为房屋土地及构筑物,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施家巷村,具体为:1、《房屋所有权证》(常房权证武字第12004100号、常房权证武字第00833006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7687.31平方米,6503.07平方米。2、无房产证房屋建筑面积1112.60平方米。3、《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国用(2013)第01610号),使用权面积23356.10平方米。4、构筑物3项。

该不动产位置与四周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有关权证附图所示。

本次同时转让配电使用、行车、导轨、办公、橱具等设备设施。(详见清单)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不动产(土地及厂房)转让的价格为3,080万元。配电使用、行车、导轨、办公、橱具等设备设施转(详见清单)让价格为300万元。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900万元预付款,余款在30天内支付完毕,付清全款后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第三条 履行条款(资产交付条款)

1.在上述预付款完成后,甲乙双方根据作为协议附件的目标资产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在预付款付清之日起10日内完成。

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乙双方配合办理。

3.资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全书变更登记完毕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条款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明细单上所列关于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并无查封,协议签订前也未对外出租,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2)乙方保证受让目标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五条 税费负担

双方同意,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各自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或在约定期限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乙方立即通知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应立即返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不能按时支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以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仅为资产收购,故不涉及甲方现有职工安置问题。

2.为方便办理标的资产转让和交付的审批、备案、登记,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协议的总体要求,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另行分别签订相关转让协议格式文本,但该等转让协议不得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3.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本次转让同时取得相应批文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17-030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推进拟购买常州市仙偶电子

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背景:

1、交易简要内容: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2,400万元向常州市仙偶电子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有的房屋土地及构筑物。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二、终止交易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截至本公告日,双方暂未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履行后续手续。鉴于该块土地存在抵押情况,近日,经与常州市仙偶电子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该项购买资产交易,公司不再推进拟购买常州市仙偶电子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等事项。

三、终止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购买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主要是作为公司未来扩建或新建项目储备用地,暂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且目前双方未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履行后续手续,暂不存在购买资产时所涉及的权利、义务等责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