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8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5月23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夏兴兰女士以及公司股东仇国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二人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原质押情况
2016年1月28日,夏兴兰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747,253股、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1,076,922股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1月28日起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2016年3月10日,夏兴兰女士已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4,747,25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质押,剩余质押股份数为11,076,922股。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剩余质押股份变更为33,230,766股。
2015年12月31日,仇国清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5,824,175股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2016年2月19日,仇国清先生已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4,747,253股解除质押,剩余质押股份数为11,076,922股。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剩余质押股份变更为33,230,766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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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兴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9,846,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8,989,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95%,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38.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国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230,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8,989,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95%,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57.14%。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