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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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2017-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6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润科技,证券代码:002654)自2017年5月10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告传媒行业企业股权(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4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6月1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6月12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并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