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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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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7-17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年5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本香农业70%股权的交易已经完成,公司向燕君芳等9名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共计47,780,425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月24日上市。鉴此,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已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本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68,234,584 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6,015,009元。”

2、“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68,234,584股,对应注册资本比例为1:1。”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16,015,009股,对应注册资本比例为1:1。”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营业执照等证照中的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进行修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7年5月25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放弃对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六和”)于2010年8月出资3,000万元向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勤强”)创始人股东收购25%的股权,上海勤强其余75%股权由创始人陈大伟、陆静静等持有。

为朝着独立第三方贸易服务商的方向转型,上海勤强拟实施资产重组,并入创始人持股的其他关联公司股权及业务,同时进行管理层股权激励,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并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公司的关联方Hosen Investment Fund III,L.P.(以下简称“Hosen Fund III”)全资子公司拟以人民币9,400万元(或等值美元)认购上海勤强新增出资额为548万元的股权。鉴于上海勤强当前估值已偏高,与公司业务交易量已逐步降低,现有股权比例对双方进一步整合外部资源造成了不利影响,短期内的财务盈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原因,山东六和决定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并同意上海勤强的上述重组及增资方案,山东六和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对应的出资额约为2,000万元。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故关联董事刘永好、刘畅、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放弃对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5月 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对境外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分类标准进行变更,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境外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如下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5月 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关于此事项的说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和公司监事会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决定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17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7-18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5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境外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分类标准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境外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控制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和实际坏账损失的发生,更加准确地反映境外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7-19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对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增资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六和”)于2010年8月出资3,000万元向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勤强”)创始人股东收购25%的股权,上海勤强其余75%股权由创始人陈大伟、陆静静等持有。

为朝着独立第三方贸易服务商的方向转型,上海勤强通过实施资产重组,并入创始人持股的其他关联公司股权及业务,同时进行管理层股权激励,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并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公司的关联方Hosen Investment Fund III,L.P.(以下简称“Hosen Fund III”)全资子公司拟以人民币9,400万元(或等值美元)认购上海勤强新增的出资额为548万元的股权。鉴于上海勤强当前估值已偏高、与公司业务交易量已逐步降低、现有股权比例对双方进一步整合外部资源造成了不利影响、短期内的财务盈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原因,山东六和决定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并同意上海勤强的上述重组及增资方案,山东六和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对应的出资额约为2,000万元。

上海勤强完成前述重组及增资后,创始人陆静静持股44.31%(含员工持股平台持股12.71%),Hosen Fund III全资子公司持股27.36%,山东六和持股14.82%,创始人陈大伟持股13.51%。

2、关联方关系

本次增资的增资方为Hosen Fund III通过其全资子公司Soundmas, Ltd 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设立中。

Hosen Fund III 系 2016年4月设立并于2017年3月募集完成的一支境外美元基金,专注于大农业、泛食品和健康消费领域。Hosen Fund III委托Hosen Capital(Cayman),Ltd管理,Hosen Fund III主要出资方包括Asia Alternatives、IFC等,其中Asia Alternatives是最大出资方,新希望集团间接持有Hosen Fund III约11%的基金出资份额,同时,本公司董事王航分别在Hosen Fund III的普通合伙人Hosen Investment Fund III GP, Ltd.及 Hosen Fund III的管理人Hosen Capital (Cayman),Ltd.中持股并实现共同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的增资方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5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在4名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的情况下,4名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的增资方为Hosen Fund III通过其全资子公司Soundmas, Ltd 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设立中。

Hosen Fund III拟设立的全资下属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香港

主要股东:Hosen Fund III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Hosen Fund III直接或间接持有该拟新设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等以相关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Hosen Fund III的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2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基金募集规模:4.46亿美元

基金管理人:Hosen Capital (Cayman),Ltd.

主要出资人:Asia Alternatives、New Hope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Melodyland Limited,以及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等境内外机构投资人。

其中,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Hosen Fund III约11%的基金出资份额,同时,本公司董事王航分别在Hosen Fund III的普通合伙人Hosen Investment Fund III GP, Ltd.及 Hosen Fund III的管理人Hosen Capital (Cayman),Ltd.中持股并实现共同控制。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的增资方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31334373K

法定代表人:陆静静

法定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新乐路46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食品流通,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百货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附设分支机构;以下限分支经营:烟草专卖零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生猪产品、牛羊肉品、日用百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散装食品(非直接入口食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有关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2016年未经审计数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关联方Hosen Fund III的全资子公司拟以人民币9,400万元(或等值美元)认购上海勤强新增的出资额为548万元的股权。该定价所对应的投资估值是以收益法为基础,基于上海勤强的发展基础,以及业务转型预期,在Hosen Fund III的专业判断基础上对上海勤强的未来收益进行了预估,其中Hosen Fund III重点评估了上海勤强业务转型以及转型过程中与Hosen Fund III所投资其他项目的战略协同价值。该交易估值数倍于上海勤强的净资产,山东六和所持有股权的估值实现了价值提升,且增资资金的进入有利于上海勤强的长期发展。因此,该交易的定价是公允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方式以及资金用途

为扩大业务规模,原股东方及山东六和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山东六和及原股东承诺并保证本次融资的资金全部用于发展上海勤强主营业务,包括加强基础供应链能力包括物流体系、信息化体系等,打造线上线下联通的食品供应链商业模式,未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2、原股东转让限制

原股东方对上海勤强的控制关系是投资方进行本次增资的重要考量和基础,本协议生效日至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未经投资方的书面同意,除原股东方对公司管理层合理比例股权激励而转让股权之外,原股东方不得向上海勤强其他股东或上海勤强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所持有的上海勤强部分或全部股权,或进行股权质押或权利负担等任何其它行为。

3、创始股东竞业禁止

原创始股东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向投资方承诺,在其持有上海勤强股权期间,其不会、且将确保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其股东、董事、监事、主要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在中国境内、外,不论是以公司委托人或代理人身份,代表其自身或者其他主体参与、从事、开展、持有任何权利或权益、或提供任何服务或以其他形式涉及与上海勤强的主营业务不时存在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

4、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承诺以及任何其他约定,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因该等违约而蒙受的经济损失。

5、生效时间

合同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Hosen Fund III 系 2016年4月设立并于2017年3月募集完成的一支境外美元基金,专注于长期在全球高端动物蛋白领域布局,主要为海内外的牛肉原料、牛肉调理品、海鲜产品资源等,与上市公司所从事业务不同,因此本次增资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关联人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问题,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均保持独立分开。

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上海勤强在2015年开始谋求进一步的业务模式转型,尝试进入物流、电商等领域,但由于自身资金、资源等方面的限制,转型较为缓慢。此外,上海勤强也在不断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禽肉占比,提高进口牛肉以及海鲜产品的占比,以增强在市场的议价空间,而与山东六和的业务交易量占比也在不断降低。

为了进一步独立健康运行及业务发展,上海勤强从公司战略层面拟进行内部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为其未来长足发展奠定基础。基于此,上海勤强对内拟实施重组以及股权激励,对外也在寻找战略投资者对企业进行增资,一方面增强企业的资金实力;另一方面也希望借助增资进一步引入投资方的资源。

上海勤强与Hosen Fund III达成了合作意向,拟在上海勤强完成内部业务重组以及股权激励的基础上,Hosen Fund III设立全资子公司对上海勤强增资9,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占增资完成后上海勤强公司27.36%的股权,上海勤强的投后估值约为3.44亿元。

通过本次内部重组以及增资,上海勤强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比例将进一步降低,同时上海勤强治理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同时鉴于上海勤强当前估值已偏高、与公司业务交易量已逐步降低、上海勤强目前在处于转型期,在现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短期内的财务盈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原因,为了稳定公司收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山东六和决定放弃相应优先认购权对应的出资额约 2,000万元。山东六和放弃本次优先的认购权后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且将有助于奠定上海勤强定位于独立第三方贸易服务商的基础,并为公司在华东地区的产品销售等业务提供更独立的服务。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Hosen Fund III没有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017年5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放弃上海勤强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鉴于本轮增资的估值比率较高,同时鉴于上海勤强目前处于转型期,在现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短期内的财务盈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了稳定公司收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也基于上海勤强股权多元化以及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需要,山东六和拟放弃相应认购的出资额约 2,000万元。山东六和放弃本次优先的认购权后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且将有助于奠定上海勤强定位于独立第三方贸易服务商的基础,并为公司在华东地区的产品销售等业务提供更独立的服务,故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7年5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放弃上海勤强增资的独立意见:鉴于本轮增资的估值比率较高,同时鉴于上海勤强目前处于转型期,在现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短期内的财务盈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了稳定公司收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也基于上海勤强股权多元化以及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需要,山东六和决定放弃相应认购的出资额约 2,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山东六和放弃本次优先的认购权后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且将有助于奠定上海勤强定位于独立第三方贸易服务商的基础,并为公司在华东地区的产品销售等业务提供更独立的服务,故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放弃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

5、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7-20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定对公司应收账款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时间

近年来,公司在境外的业务继续拓展,目前已在17个国家建立了40多家分子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境外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控制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和实际坏账损失的发生,根据境外公司应收账款的历史构成、回款情况及坏账核销情况,结合境外公司信用政策及风险管控水平等,公司决定对境外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分类标准进行变更,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在保持重大应收账款的认定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将境外公司的应收账款分为“执行商业远期本票及信用期销售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和“未执行商业远期本票及信用期销售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两类。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境外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境外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结合境外公司往年的应收账款情况和境外公司的发展规划,根据账龄和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400万元。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境外业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境外业务的实际情况,能进一步完善境外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控制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和实际坏账损失的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境外公司未执行商业远期本票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境外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控制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和实际坏账损失的发生,更加准确地反映境外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7-21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17年5月2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15:00 至2017年6月2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四楼明宇厅

(公司将于2017年6月16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1:《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4:《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6:《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议案7:《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新任监事的议案》

议案8:《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议案9:《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议案5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9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以及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2)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四楼明宇厅。

2.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6月21日下午17:00 )。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 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7-2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根据其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该报告已于2017年4月28日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其为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聘期一年,本事项将提交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董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出色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董事会同意其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通过跟踪、了解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审计工作及审阅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2016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公司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