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7- 039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十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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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云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经其委托,本次会议由董事甘洪先生主持进行,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董事长孙云、董事杨川、孟寰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董事会秘书宋雪飞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公司高管列席会议,高管卢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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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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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原、李丹玮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四川路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四川路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