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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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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7-03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通知,鲁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鲁锦集团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止2017年5月25日,鲁锦集团持有本公司182,018,25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4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维护市场平稳,且合理控制增持成本,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为自2017年5月26日起6个月内。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鲁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鲁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鲁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