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1版)
如上述项目顺利完成,公司的磷矿资源利用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及附加值将显著提升;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规模,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良好的投资回报,提升市场形象。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在多年的研发、生产、运营过程中培养和储备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宜都兴发通过多年的积累形成了较为丰富的人才储备。
目前,公司已基本具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人才,在人员的招聘和培训环节,公司已经具备成功的运作经验,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流程和制度。
2、技术储备
公司目前拥有多项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授权专利,公司不断增加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与支持,依托于较为完整的市场调研和高技术的研发团队,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3、市场储备
公司在多年的研发、生产、运营过程中,公司依托良好的产品质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赢得了较好的市场口碑,形成了较强的客户可持续开发能力。宜都兴发经过多年积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销售体系,市场销售能力较强。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受实体经济整体走势疲弱、磷化工市场需求低迷等因素影响,磷酸盐板块未出现明显复苏,市场供需状况相对稳定。由于公司 “矿电磷一体”的产业链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传统磷酸盐转型升级,提高产品供应效率和服务质量。
由于产能过剩,加上受农产品价格下降及国际市场库存逐步饱和等因素影响,磷肥市场价格出现一定下滑。目前公司磷肥装置运行稳定,产品质量跻身行业一流水平,产品成本逐步下降。未来公司将以矿化结合、肥化结合为主线,进一步优化肥料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中低品位磷矿石和氟碘硅等伴生资源开发利用。
因产能过剩和经济低迷,我国有机硅行业面临全行业亏损风险,市场反季现象突出,生产厂家经营压力很大,企业利润下滑明显。公司有机硅装置依托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工艺水平和成本消耗已达到行业上游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以磷硅融合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加快园区技改配套,完善配套功能设施,降低产品能耗,同时积极开发硅下游产品,完善产业链条。
草甘膦受市场供大于求、下游客户库存过剩、国内产能集中释放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较同期大幅下降。公司草甘膦装置依托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具有明显成本优势,生产成本控制较全国同行具有明显优势。未来公司将根据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开发不同类型的制剂、水剂等产品,丰富产品结构,同时以国际市场为主导、国内市场并重,强化海外市场开发,适时调整销售策略,提升盈利水平。
(二)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做了规定,将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2、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140,000万元,用于增资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并新建300万吨/年低品位胶磷矿选矿及深加工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以上项目,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予以置换,置换剩余的募集资金将作为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尽快实现募集资金用途,以产生效益回报股东,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六、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2017-065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14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62号悦和大厦2606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14日
至2017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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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17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2、议案3、议案4回避表决;湖北鼎铭投资有限公司对议案2、议案3、议案5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7年6月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2:3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 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 62 号悦和大厦 2605 室
邮编:443000
邮箱:xfdmb2008@163.com
联系部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张时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7-6760850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66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5月18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收表决票5张,实际收到表决票5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根据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即2017年5月30日到期。
2016年12月5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受理通知书,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5月30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31),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7-011)。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7-025)。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条款进行修订。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兴发”)。公司关联方湖北鼎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铭投资”)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监事王相森和唐家毅回避本议案的逐项表决。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每股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000.00万元,按照发行底价10.99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7,388,535股(含127,388,535股)。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的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通过向包括宜昌兴发、鼎铭投资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认购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宜昌兴发、鼎铭投资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宜昌兴发及鼎铭投资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宜昌兴发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含7,000万元);鼎铭投资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认购金额在本次发行前确定,认购价格根据其他投资者的询价结果确定。如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宜昌兴发、鼎铭投资将按发行底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时,宜昌兴发及鼎铭投资将以发行底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鼎铭投资承诺认购股份的金额为5,000万元,宜昌兴发承诺认购股份的金额为10,000万元。
除宜昌兴发、鼎铭投资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合法机构投资者以及自然人投资者等,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10,000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不低于10.99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除宜昌兴发及鼎铭投资之外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募集资金投向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鉴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不确定性,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尽早使投资项目发挥经济效益,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行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鼎铭投资及宜昌兴发认购数量区间及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产生发行价格情况下,宜昌兴发和鼎铭投资认购数量情况:
(1)鼎铭投资认购数量区间
根据上述发行底价及发行价格确定方式及鼎铭投资与发行人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鼎铭投资承诺认购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认购数量区间为4,549,590股至6,369,426股。如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鼎铭投资的认购数量区间相应调整。
(2)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产生发行价格情况下,宜昌兴发和鼎铭投资认购数量情况
根据宜昌兴发、鼎铭投资与发行人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在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产生发行价格情况下,宜昌兴发和鼎铭投资将按照发行底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宜昌兴发承诺认购股份的金额为10,000万元,鼎铭投资承诺认购股份的金额为5,000万元。按照目前确定的发行底价,宜昌兴发和鼎铭投资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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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铭投资、宜昌兴发的具体认购金额在发行前由鼎铭投资、宜昌兴发书面向兴发集团确认。
如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宜昌兴发、鼎铭投资的认购数量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版),公告编号:2017-06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相森和唐家毅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暨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暨关联方湖北鼎铭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相森和唐家毅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即2017年5月30日到期。
2016年12月5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受理通知书,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5月30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之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经营层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基础上,同意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说明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7-06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2017-067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三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7年5月26日,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调整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
本次预案修订版主要修订的内容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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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接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