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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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7-022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Keystone Lodging Holdings Limited

●本次担保金额:9.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于2017年5月25日,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股份”、“本公司”或“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就Keystone Lodging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Keystone”)9.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签署《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Keystone Lodging Holdings Limited

公司类型:Exempted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董事:Lijuan Guo, Nanyan Zheng, Haibing Wu

住所: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经营范围:投资

截至2016年12月31日,Keystone资产总额为706,652万元,负债总额为370,62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37,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44,224万元,资产净额为336,031万元,营业收入为356,207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

(二)担保人:本公司

(三)被担保人:Keystone Lodging Holdings Limited

(四)被担保的主债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与Keystone签署的主合同(编号为9688201728000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而享有的本金人民币9.2亿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保证范围所约定的债权。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

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七)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三年)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八)反担保

Prototal Enterprises Limited、Fortune News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Ever Felicitous Limited(以下简称“Keystone其他股东)将其各自持有的Keystone股份质押给本公司,并与本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协议,作为本公司签署上述保证合同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Keystone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融资资金用于置换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需要,Keystone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Keystone其他股东提供了反担保,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本公司独立董事俞妙根先生、谢荣兴先生、张伏波先生对此项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Keystone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Keystone其他股东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保证担保余额为58.8416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7-023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

2017年4月部分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现披露公司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2017年4月份规模发展和客房运营部分数据。

相关数据仅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请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一、2017年4月份和截至2017年4月30日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规模发展情况

1、按直营和加盟分的2017年4月份和截至2017年4月30日有限服务型

连锁酒店开业和签约门店数量

表一 单位:家

2、按直营和加盟分的2017年4月份和截至2017年4月30日有限服务型

连锁酒店开业和签约客房总数

表二 单位:间

二、2017年4月份锦江都城、锦江之星、金广快捷和百时快捷品牌RevPAR与上年同期的比较情况

表三

注:2016年5月起执行“营改增”政策,平均房价和RevPAR不再含税。

三、2017年4月份麗枫、喆啡、IU、七天系列、派和铂涛集团其他品牌RevPAR情况

表四

注1:“其他”品牌包括希岸、H12、菲诺、欢朋、潮漫、都漫、城品、窝趣、铂乐和品乐;

注2:2016年5月起执行“营改增”政策,平均房价和RevPAR不再含税。

四、2017年4月份维纳斯皇家、维也纳国际、维也纳智好、维也纳酒店和维也纳3好品牌RevPAR情况

表五

五、2017年4月份 Première Classe、Campanile、Kyriad系列、Golden Tulip系列品牌的RevPAR与上年同期的比较情况

表六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