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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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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7-02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楼20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洪先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张华先生、独立董事陈舒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王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楚江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17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4.8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3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其中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5、6、7、8、9、10、11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对于议案7,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其合计持有的5,180,287,142股表决权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对于议案10、11,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其持有的4,689,599,114股表决权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光建、王立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