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入伙杭州渝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7-028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入伙杭州渝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杭州渝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渝科”)
●投资金额:1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晋和”)是否能够成功入伙杭州渝科尚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将直接影响合伙企业后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计划。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5月25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或“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与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渝富”)、北京思俊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思俊德”)、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完成关于杭州渝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江苏晋和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入伙杭州渝科。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渝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浙江杭州上城区甘水巷39号128室-9
成立时间:2016-10-19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受托企业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渝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并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计划,与上市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亦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杭州渝科份额认购,也不在杭州渝科任职。
三、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要
1、北京思俊德
公司名称:北京思俊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郑王坟万柳桥南97号6号楼308室
法定代表人:乐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11-13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管理人:董事长乐星先生、副总经理黄雷先生投资管理经验丰富。
公司简介:北京思俊德是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区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号:P1012687。
2、浙银渝富
公司名称: 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城区甘水巷39号128室
法定代表人:陈午阳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4-28
经营范围: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主要管理人:董事长陈午阳先生、副总经理付康先生、副总经理秦马亮先生投资管理经验丰富。
公司简介:浙银渝富行政总部设在杭州,在全国各区域设立了子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股权融资业务。
3、 万向信托
公司名称: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9号天和大厦4-6层及9-17层
法定代表人:肖风
注册资本:133,9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08-18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公司简介:万向信托是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以“万向信托-瑞茂通1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该信托”)管理人的身份成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说明
公司与浙银渝富、北京思俊德、万向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浙银渝富、北京思俊德、万向信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
四、合伙协议及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合伙人合作地位及出资情况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浙银渝富和北京思俊德,其中北京思俊德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为江苏晋和和万向信托(代表“万向信托-瑞茂通1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其中万向信托为合伙企业的优先级合伙人、江苏晋和为合伙企业的劣后级合伙人。
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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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合伙企业的出资应于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7年内缴足。
(三)管理模式
1、管理机制:北京思俊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行使管理人职权。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经营,在相关事务中无权代表合伙企业,除非获得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授权。
2、决策机制:合伙企业所设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和批准合伙企业的一切投资决策和资金运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1名由浙银渝富指定,3名由江苏晋和指定,其余1名由万向信托指定。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需由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成员同意方可通过。浙银渝富持有一票否决权。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会议须由全体普通合伙人及全体有限合伙人共同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会议上有限合伙人的表决权根据各个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3、各投资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 有限合伙人享有按照协议的约定取得投资收益、合伙企业的清算财产;对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按照协议的约定,申请召集或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表决权;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等权利。有限合伙人负有保证出资资金的来源合法;接受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并承担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用;按照协议约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合伙企业的投资损失等义务。
(2)普通合伙人享有制定合伙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度;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权利。普通合伙人负有保证出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按照协议约定承担合伙企业的投资损失等义务。
4、投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原则
万向信托代表“万向信托-瑞茂通1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期间内,合伙企业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年化固定收益;在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之日起的期间内,合伙企业对实缴出资的普通合伙人分配年化固定收益;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获得优先收益后,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分配收益后,合伙企业剩余所有收益向劣后有限合伙人进行收益分配。瑞茂通就万向信托在合伙协议项下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的实现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以投资本金予以优先承担,当劣后级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本金不足以承担时,由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四)投资项目
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增资款用于标的公司拓展供应链管理业务和供应链金融业务。
(五)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远期转让安排:江苏晋和或瑞茂通远期受让万向信托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具体权利义务以与万向信托具体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拓宽融资平台,拓展供应链管理业务和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有限合伙的投资资金能否按时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督促与配合其他各方,密切关注资金到位情况。有限合伙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提供备案所需材料,积极配合普通合伙人履行备案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7-029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和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通知:
一、解除质押情况
郑州瑞茂通于2017年5月10日将其原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本公司28,000,000股流通股办理了质押购回交易手续,上述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5%。
二、质押式回购情况
郑州瑞茂通于2017年5月2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3,0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1月24日。此次质押式回购所涉及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3%。上述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在国泰君安办理了相关手续。
上述质押式回购业务主要为郑州瑞茂通的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郑州瑞茂通的流动资金等,郑州瑞茂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618,133,813股,占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的60.81%。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为581,67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4.10%,占公司总股本的57.22%。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