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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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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2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17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5名,实际参加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确定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和2016年6月6日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告详见2016年4月16日和2016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告详见2016年8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认购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的5%,现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认购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宋尚龙、孙晓峰、徐德复、王化民、刘树森、陈继忠、张凤瑛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等相关事项,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