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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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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05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兴控股”)通知,能兴控股于2017年5月25日将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质押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能兴控股所持本公司股份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2、能兴控股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能兴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97,334,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49%,累计被质押271,435,452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1.2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75%。

能兴控股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明细如下:

说明:

能兴控股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85,834,000股,累计被质押股数为169,647,158股。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完成后,能兴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297,334,400股,累计被质押股数相应的调整为271,435,452股,质押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05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在北京和深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学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龙翼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龙翼飞先生的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龙翼飞先生简历等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公司总股本由2,189,000,000股变更为3,502,40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189,000,000元变更为3,502,400,000.00元。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本次《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学民先生择机确定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并由董事会秘书萧进华先生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05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龙翼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龙翼飞先生的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龙翼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龙翼飞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龙翼飞先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龙翼飞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取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龙翼飞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龙翼飞先生简历

龙翼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教授。龙翼飞先生自1985年7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龙翼飞先生自1986年1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龙翼飞先生曾于1996年1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于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02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03年4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任北京金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13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05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中证协发〔2016〕251号)规定的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董事会拟对《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做出修订。同时,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做出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1、原条款: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9,000,000元。

修改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2,400,000.00元。

2、原条款: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修改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3、原条款: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九)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九)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履行监管规定的全面风险管理职责,并承担最终责任;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如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05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中证协发〔2016〕251号)规定的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董事会拟对《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九)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改后: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九)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履行监管规定的全面风险管理职责,并承担最终责任;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具体如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059

债券代码:118930 债券简称:15一创0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一创02”赎回结果暨

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7年5月26日

赎回数量:人民币8亿元(8,000,000张)

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847,200,000元

赎回资金到账日:2017年5月31日(5月2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5月31日)

摘牌日:2017年5月31日(5月2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5月31日)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期次级债券

2、债券简称:15一创02

3、债券代码:118930

4、发行价格:100元/张

5、发行总额:8亿元人民币

6、债券期限:3年期,发行人附第2年末赎回选择权

7、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5.9%,在本期次级债券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8、付息日: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5月2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制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5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制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5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制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挂牌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1、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赎回的公告情况

1、赎回条件有关情况

2017年5月31日为“15一创02”的第二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期次级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二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三十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公司决定行使“15一创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在册的“15一创02”全部赎回。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17日及2017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产品业务专区提交披露了《关于行使“15一创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

2、赎回对象

本期次级债券赎回对象为2017年5月26日(含)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5一创02”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人民币105.9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三、本期债券赎回的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债券赎回的结果

1、赎回数量:8,000,000张

2、赎回兑付总金额:847,200,000元

3、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17年5月31日。

(二)本期债券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息债券本金赎回金额为800,000,000.00元,占“15一创02”发行总额800,000,000.00的100%,同时兑付第二个计息年度利息金额为47,200,000.00元,共计影响公司筹集活动现金流出847,200,000.00元。公司已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本息赎回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四、本息债券赎回的后续事项

自2017年5月31日起,公司的“15一创0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联系人:李金坤

联系电话:(0755)23838211

传真:(0755)23838234

2、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联系人:刘春慧、胡普琛

联系电话:(010)63212389

传真:(010)6603010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06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1日-2017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15:00-2017年6月12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7楼夏威夷厅(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2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其他说明:

1、上述第1.00项提案涉及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第2.00项、第3.00项、第4.0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均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6月7日(星期三)9:00-11:30、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7日17: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楼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48,信函请注明“第一创业证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 “第一创业证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755-23838877。

四、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3、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达。

4、会务常设联系人:施维

电话:0755- 23838868

传真:0755-23838877

邮箱:IR@fcsc.com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名称和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6月7日(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现场送达公司或以传真、邮寄方式送达公司。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回执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附件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7”,投票简称为“一创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