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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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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7-033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鲁能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偿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2年,年利率5.5%。

经查询,鲁能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7-034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为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鲁能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其运营资金短缺问题,拟用自有资金向其提供3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2年,年利率5.5%。据此测算,本次交易金额为33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鲁能集团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17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悦刚先生、李景海先生、李斌先生、来维涛先生为本议案所述事项的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期限及利率均在2017年5月19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年度关联交易范围内(总额度不超过99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利率不超过5.5%)。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02 年12月

3、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4、法定代表人:刘宇

5、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

6、营业范围:投资于房地产业、清洁能源、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技术服务业、旅游景区管理业、电力生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不含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企业服务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7、鲁能集团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存在的关联关系

鲁能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十章第一节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鲁能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经查询,鲁能集团非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鲁能集团支付的借款利息。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2年,利率5.5%,期限内支付利息为人民币330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东莞地区房地产公司外部融资平均利率。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资金需求量大。本次借款将有利于解决东莞公司运营资金缺口,缓解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后续房地产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及东莞公司提供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东莞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对公司及东莞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应付鲁能集团资金占用费数额为6857.18万元。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鲁能集团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东莞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同时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鲁能集团借款用于其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东莞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顺利开展和长期发展;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7-035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部分资产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财务状况,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鲁能公司”)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巴蜀幼儿园鲁能二园,现将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和公司独立董事认可,重庆鲁能公司将其所拥有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新溉大道888号7幢的巴蜀幼儿园鲁能二园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挂牌价1053万元,成交价1053.138万元。经公开挂牌征求意向受让方一名,并于2017年5月25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巴蜀幼儿园鲁能二园房产摘牌方为个人,姓名:何艳,身份证号:510823197511140065,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巴蜀幼儿园鲁能二园房产(房产证编号为103房地证2013 字第57425号),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新溉大道888号7幢。建筑面积3,510.46平方米,账面原值为 10,069,500.00元,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2年3月21日。2015年6月30日,账面净值为7,261,612.73元。

(二)交易标的其他说明

1、该项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主张权利。

2、此次资产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

(三)资产转让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753号《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巴蜀幼儿园鲁能二园投资性房地产项目评估报告》,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该项资产的账面净值7,261,612.73元,评估值8,887,500.00元,净值评估增值1,625,887.27元,增值率22.39%。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成交金额1053.138万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自双方签署协议日期起生效。产权登记变更将由双方配合共同完成。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关联交易等情况,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财务状况,重庆鲁能公司通过重庆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巴蜀幼儿园鲁能二园。转让完成后,可以增加重庆鲁能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1053.138万元,增加2017年度利润总额约339万元。

交易对方目前已经全额支付交易款项。

七、有关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与本次资产转让相关的仲裁结果已出具,并由双方履行合同签署和资产交割过户程序。

八、备查文件

1.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