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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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7-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7-072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之前,就《问询函》的事项予以披露(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问询事项的回复工作,目前问题回复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无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问询函回复披露。因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7-073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变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保变电气”)于近日收到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竞秀区法院”)(2016)冀0602民初2891号、2893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判决书基本情况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集团”)及本公司,要求撤销保变电气与天威集团资产置换协议及转让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7%股权协议两项案件,根据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冀06民终2209号、24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已发回竞秀区法院重审(有关本案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8月14日、8月19日、2015年1月29日、3月12日、8月18日、2016年1月13日、4月26日、8月18日、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近日两项案件均已审理终结,竞秀区法院作出(2016)冀0602民初2891号、2893号《民事判决书》。

二、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一)(2016)冀0602民初28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2016)冀0602民初28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