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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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
的实施公告

2017-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7-临040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

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10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情况:2016 年中信银行给予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6.5亿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中信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次理财产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信银行存款余额人民币115,534.66 万元、美元125.18万元、澳元37.38万元。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理财产品的提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信集团下属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公司与中信银行开展上述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与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2017-临35号)。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本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向中信银行兰州分行认购了《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438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438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C17AU0138】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3、理财金额:人民币10亿元

4、产品起息日:2017年5月31日

5、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27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3.90%/年或4.40%/年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信银行65.37%的股份,是其实际控制人,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公司与中信银行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理财资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最不利的投资情形。

风险控制措施:

1、本公司选取的是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在可控范围之内。

2、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本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损益情况。

4、本公司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次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438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说明书、结构性存款协议、产品风险揭示书及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