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7-04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91号),该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公司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