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公告编号:临2017-02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1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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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5月5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持有17.46%股份的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5月3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临时提案:《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的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期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5月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6月21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二楼宴会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1日
至2017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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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听取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
23、听取关于公司董事2016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24、听取关于公司监事2016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25、听取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2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或 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21项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已于2017年5月5日和2017年6月2日分别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17、20、2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1、6.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6.01 子议案: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6.02 子议案: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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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联系电话(:025)83387780、83387793;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