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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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广田01”2017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1

债券代码:112174 债券简称:13广田0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广田01”2017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2、会议时间:2017年5月31日14:00至15:00

3、会议地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非现场与现场相结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及传真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7年5月23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主持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

7、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下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1,094,170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18.24%。公司债券发行人代表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本议案的债券共589,90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9.83%;反对本议案的债券504,27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8.40%;弃权的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0%。

根据投票结果,议案未获得持有本期债券的50%以上(不含50%)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议案未形成有效决议。

2、本次会议对《关于修订〈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本议案的债券共589,90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9.83%;反对本议案的债券504,27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8.40%;弃权的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0%。

根据投票结果,议案未获得持有本期债券的50%以上(不含50%)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议案未形成有效决议。

3、本次会议对《关于同意设立“13广田01”专项偿债账户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本议案的债券共1,094,17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18.24%;反对本议案的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0%;弃权的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0%。

根据投票结果,议案未获得持有本期债券的50%以上(不含50%)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议案未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均合法有效;但由于相关议案未获得持有本期债券的50%以上(不含50%)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2

债券代码:112241 债券简称:15广田债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广田债”2017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2、会议时间:2017年5月31日15:00至16:00

3、会议地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非现场与现场相结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及传真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7年5月23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主持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

7、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下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共计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980,000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16.61%。

公司债券发行人代表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本议案的债券共980,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16.61%;反对本议案的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0%;弃权的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0%。

根据投票结果,议案未获得持有本期债券的50%以上(不含50%)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议案未形成有效决议。

2、本次会议对《关于修订〈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本议案的债券共980,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16.61%;反对本议案的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0%;弃权的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0%。

根据投票结果,议案未获得持有本期债券的50%以上(不含50%)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议案未形成有效决议。

3、本次会议对《关于同意设立“15广田债”专项偿债账户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本议案的债券共980,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16.61%;反对本议案的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0%;弃权的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0%。

根据投票结果,议案未获得持有本期债券的50%以上(不含50%)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议案未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均合法有效;但由于相关议案未获得持有本期债券的50%以上(不含50%)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3

债券代码:112174 债券简称:13广田01

债券代码:112241 债券简称:15广田债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后续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13,2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1,550,369,657股减至1,537,079,657股。本次回购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依法通知了公司债权人。

根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分别召开了“13广田01”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15广田债”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等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披露于指定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召开的“13广田01”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15广田债” 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均未形成有效决议,不影响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继续实施。公司“13广田01”和“15广田债”的持有人有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方式对债券持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享有的权利及其行使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