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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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7-073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6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文德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嘉兴项目公司的议案》。

2017年5月12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苏州华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公司”)共同竞得浙江省嘉兴市房地产项目地块。我公司在联合体中权益比例为90%,华凯公司权益比例为10%。

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我公司与华凯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对上述地块进行开发,我公司出资630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90%,华凯公司出资70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10%。

本项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内容公司已于2017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7-074。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7-074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7亿元人民币的开发贷款,期限2年,贷款年利率为6.65%。

上述贷款由宁波公司以拥有的浙(2016)鄞州区不动产权第0069479、0069480号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我公司以持有的宁波公司70%股权提供4.9亿元质押担保,宁波公司另一股东方温州中梁顺置业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宁波公司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宁波公司向股东方出具反担保函。

我公司曾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额度内审批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公司已于2017年6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为宁波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

法定代表人:黄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我公司持股比例70%;温州中梁顺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我公司已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温州中梁顺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公司3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宁波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三、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4.9亿元。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2年

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4、质押财产: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公司70%股权。

四、关于担保事项的其它说明

我公司已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温州中梁顺置业有限公司转让宁波公司30%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为不影响放款,温州中梁顺置业有限公司拟先签署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后,宁波公司30%股权受让方将承接温州中梁顺置业有限公司质押担保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及时性,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宁波公司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本次担保由被担保方宁波公司向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宁波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六、我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1,990万元,均是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和涉诉担保,占2016年末归母净资产的248.32%。

七、备查文件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