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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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苏宁体育产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7-063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苏宁体育产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下简称“公司”)出资4,500万元与江苏苏宁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宁体育”)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体育版权市场。

一、本次合作的基本情况

为相互推进在国际体育版权领域的合作,2017年6月2日,公司与江苏苏宁体育签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苏宁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拟通过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并使之成为公司与江苏苏宁体育及各自所属产业集团中就国际足球赛事版权分销的合作平台,并通过该平台展开双方在体育各领域的深层合作。

该拟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江苏苏宁体育出资4,000万元;剩余出资额1,500万元将由管理团队及其他股东出资(待定)。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苏宁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MLK0H7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艳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三鸿路6号6幢316室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7日

经营范围:体育培训;体育经纪代理;体育场馆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综合体育娱乐场所服务;健身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体育器材租赁与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健身器材、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机械设备、邮票、贵金属的销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苏宁体育90%的股权;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苏宁体育10%的股权。

2016年度的简要单体财务数据:

注:以上数据为2016年度单体财务数据,该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出资人出资方式、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

注:管理团队及其他股东的持股主体以正式公司设立文件中确定的签署方为准。

(二)合资公司应于本协议签署起一个月内设立,其中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其他注册信息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以提交工商注册登记的文件之记载为准。

(三)版权资源合作

1、合资公司为公司与江苏苏宁体育及各自所属产业集团就国际足球赛事版权分销的合作平台,该项合作的合作期限不少于10年。

2、合资公司成立后,苏宁版权方以一定对价向合资公司授予其拥有的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2019/2020、2020/2021、2021/2022三个赛季)等欧洲足球赛事版权在约定地域范围内的独占分销权(“分销权”的具体授权内容将由各方进一步以协议方式明确)。

3、合资公司在行使版权的分销权时,应尽可能满足江苏苏宁体育或(及)其关联方旗下视频平台(以下共同简称为“江苏苏宁体育平台”)对保留权益的拥有及使用。

4、江苏苏宁体育(含江苏苏宁体育指定主体)有权将江苏苏宁体育(含江苏苏宁体育指定主体)在合资公司所占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向与江苏苏宁体育有控制关系的或者与江苏苏宁体育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进行转让,公司确认其本身及合资公司的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受让权。

5、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合资公司正式设立之前,江苏苏宁体育有权指定其某一关联方替代江苏苏宁体育作为合资公司的持股主体。

(四)经营管理

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由公司委托的管理团队相对独立经营,除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合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应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核的重大事项外,管理团队可自行进行常规的管理和日常经营决策。

(五)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应基于本合作协议之约定履行义务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如有任何违反或怠于履行,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虽然公司已逐步搭建起了以体育营销、体育经纪、体育场馆运营、青训为主的体育生态圈,但对于赛事版权尤其是顶级赛事版权的获取、运作及开发能力而言仍较为薄弱,因此通过本次合作能集合作双方在各自领域中所具有优势,共同谋求市场中的主导地位,从而提升各自在版权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时也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体育产业链条。

五、重要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合资公司在市场拓展中,可能面临市场推广、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市场风险。同时还存在能否持续吸引和储备优质版权,做好客户、人才储备等方面的相关风险。

(二)盈利能力风险

赛事版权需要极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营销传播能力,由于合资公司的运营存在一定的磨合期和培育期,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跟踪合资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