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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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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2017-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公告编号:临2017-70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5月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向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7-41)、《公司关于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向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17-42)和2017年5月4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临2017-55)。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医院”)和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恬医院”)201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业绩,根据公司与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包装”)、杭州岚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岚创投资”)、卫保川、孙杰风、王艳、马建建、王益炜、卢丹、金漪、祁婧怡、王钢、戴耀明12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康华医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康华医院)》,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补偿义务人长海包装、孙杰风、马建建、王益炜、卢丹、金漪、祁婧怡、王钢、戴耀明共计470,131股股份并予以注销,王益炜先生因已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因此将以现金补偿方式共计626,618元,对公司进行补偿;根据公司与常州乐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康投资”)、齐齐哈尔建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岚创投资3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福恬医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福恬医院)》的约定,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补偿义务人乐康投资419,393股股份并予以注销;合计回购公司股份889,524股并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6,868,926股减少至455,979,402股。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公告编号:临2017-71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出具了《关于核准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6号),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编号:临2015-81)。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即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于2016年1月初完成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医院”)、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恬医院”)的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编号:临2016-01)。

2016年2月2日,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瀚投资”)发行46,080,473股股份、向杭州岚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岚创投资”)发行12,733,430股股份、向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科投”)发行8,488,964股股份、向上海赋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赋敦投资”)发行4,414,263股股份、向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恒投资”)发行11,304,928股股份、向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包装”)发行8,531,409股股份、向卫保川发行8,488,951股股份、向孙杰风发行4,942,492股股份、向王艳发行4,244,495股股份、向马建建发行3,869,949股股份、向王益炜发行2,579,939股股份、向卢丹发行1,547,980股股份、向金漪发行1,330,309股股份、向祁婧怡发行1,289,969股股份、向王钢发行644,985股股份、向戴耀明发行644,985股股份、向常州乐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康投资”)发行3,166,128股股份、向齐齐哈尔建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东投资”)发行3,030,81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和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7,334,46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共计新增254,668,92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2月15日上市。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完成情况

2015年6月23日、2015年9月21日,公司与康瀚投资、岚创投资、浦东科投、赋敦投资、建恒投资5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建华医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建华医院)》,上述协议中,康瀚投资承诺建华医院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500万元、12,300万元和13,600万元。

2015年6月23日、2015年9月21日,公司与长海包装、岚创投资、卫保川、孙杰风、王艳、马建建、王益炜、卢丹、金漪、祁婧怡、王钢、戴耀明12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康华医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康华医院)》,上述协议中,长海包装、孙杰风、马建建、王益炜、卢丹、金漪、祁婧怡、王钢、戴耀明9名股东承诺康华医院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5,800万元和6,300万元。

2015年6月23日、2015年9月21日,公司与乐康投资、建东投资、岚创投资3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福恬医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福恬医院)》,上述协议中,乐康投资承诺福恬医院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40万元、980万元和1,100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书出具的《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2016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2016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承诺数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康华医院与福恬医院2016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业绩,因此,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康华医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康华医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福恬医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福恬医院)》,康华医院与福恬医院补偿义务人需对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案及补偿相关条款详见2017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向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17-42)。

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向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7-41)和《公司关于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向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17-42)。

2、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向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5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临2017-55)。

3、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延期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5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7-57)和《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延期的公告》(编号:临2017-58)。

四、股份回购进展

公司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向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后,一直积极处理股份回购事宜,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工作,公司将就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7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法院执行合同纠纷款从募集资金专户扣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96号文“关于核准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27,334,463.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7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99,999,974.14 元。截至2016年1月28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7,334,463.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74.14元,扣除承销费7,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账号为18890012010090014373的募集资金专户784,000,000.00元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大支行账号为77460188000040108的募集资金专户708,999,974.14元(已扣除发行费用7,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999,974.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7年6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95,666,352.4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04,333,621.7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法院从募集资金账户划扣的情况

2017年6月1日,公司接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和海宁支行的通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从我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号0902020119245095490、1204085019201507208)分别扣划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款人民币1,057,641.00元和1,408,750.00元,并分别冻结我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号0902020119245095490、1204085019201507208)人民币1,830,770.00元和1,479,661.00元。该事项发生后公司立即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08年1月与工程承包方常德蓝天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建筑”)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施工合同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与蓝天建筑自2011年起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纠纷。2017年3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需支付工程价款2,616,497.24元、工程保证金130,000元、诉讼相关费用96,390元、迟延履行利息等共计2,888,411.00元,其中的部分款项由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22日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划。

三、公司对本次法院扣划募集资金账户的处理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法院从募集资金账户扣划事宜,在获知该事项后的第一时间进行了积极解决,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和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已达成一致:

1、公司于2017年6月2日使用自有资金全额补足法院扣除的我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款项。

2、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6月2日解除其冻结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0902020119245095490)和海宁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04085019201507208)资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830,770.00元和1,479,661.00元。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