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7-2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及系统集成业务的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望京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提供担保,以上额度期限均为1年。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2亿元提供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国安盟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贷款及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天津国安盟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工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办理4亿元、期限不超过七年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不超过五年的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各融资租赁、保理及委托贷款项目提供担保(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各项目总授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业务期限均不超过5年)。
议案一至三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事项详见通知。
四、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参加审议的关联董事罗宁先生回避表决,其余14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股东大会事项详见通知。
五、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5日);信息产业、广告行业项目的投资;卫星通讯工程、计算机信息传播网络工程、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的施工、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移动通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电子计算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
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依法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5日);信息产业、广告行业项目的投资;卫星通讯工程、计算机信息传播网络工程、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的施工、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移动通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电子计算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
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依法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事项详见通知。
六、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7-2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科技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动力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国安盟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盟固利”)项目贷款及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等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国安科技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望京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提供担保,以上额度期限均为1年;公司同意为盟固利动力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2亿元提供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同意为天津盟固利在工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办理4亿元、期限不超过七年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不超过五年的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各融资租赁、保理及委托贷款项目提供担保(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各项目总授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业务期限均不超过5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00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5,13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永增,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公司持股95%,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7.21亿元,净资产2.38亿元,资产负债率67%;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42亿元,净利润为1334.96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79 亿元,净资产2.42 亿元,资产负债率69.01%;2017年1-3 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9亿元,净利润为373.81万元。
(二)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02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222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8号1号楼4层,公司持股90.0009%,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生产及销售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5.17 亿元,净资产1.37亿元,资产负债率90.95%;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0.63亿元,净利润为1.62亿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7.47亿元,净资产7.81 亿元,资产负债率55.27%;2017年1-3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44 亿元,净利润为5,131.42 万元。
(三)天津国安盟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阳光大道8号108室,主营业务为太阳能、风能、生物技术开发、咨询、转让;电池生产、技术开发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天津国安盟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26亿元,净资产0.495亿元,资产负债率60.69%;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亿元,净利润为-49.84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9亿元,净资产0.489亿元,资产负债率83.14%;2017年1-3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亿元,净利润为-62.09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五年、七年
3、担保金额:18.1亿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2、国安科技主要从事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开发业务;盟固利动力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及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天津盟固利主要从事电池生产、技术开发及销售。
国安科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盟固利动力、天津盟固利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对其偿债能力进行了谨慎评估,鉴于其所处行业良好的发展,公司判断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3、本公司直接持有国安科技公司95%的股权;持有盟固利动力公司90.0009%的股权;天津盟固利为盟固利动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对本公司因履行《保证合同》对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国安盟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追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实际担保能力,该反担保能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8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10%;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对奇虎360私有化项目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总额为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82%;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为5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92%。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7-2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已于年初披露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7年全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相关公告刊登于2017年3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根据公司最新统计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超出2017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科技”)中标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设”)的安哥拉K.K.二期第一阶段大市政工程标段十一通信工程项目,该项目中标金额为733.16万美元。国安科技年初预计2017年全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1万美元,根据目前业务情况预计2017年全年实际发生额将超出原预计金额。
本次董事会参加审议的关联董事罗宁先生回避表决,14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项议案。
此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二、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主要原因
中信建设于2017年3月启动安哥拉K.K.二期第一阶段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国安科技参与了该项目的竞标工作,以733.16万美元中标安哥拉K.K.二期第一阶段大市政工程标段十一通信工程项目。2017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超出原预计金额。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金663,7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晓佳,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B座27层,公司主要经营:国内外工程施工总承包;同时开展对外派遣各类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国际、国内贸易,技术引进与技术咨询服务及其它多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316.56亿元,净资产91.73亿元;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7.39亿元,净利润为11.82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也是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各自的优势,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就目前公司发展情况而言是必要的,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持续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发生时具体签署。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为了以公司的技术优势与及相关关联方的资源优势结合为基础,扩大新兴业务规模与市场影响力,从而逐步提高相关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由于中标中信建设安哥拉K.K.二期通信工程项目,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年初披露的预计发生额。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
2、本年度内日常关联交易的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7-2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经2017年6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6月22日15:00 至2017年6月2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7年6月20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的议案
8.02审议关于公司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合作呼叫中心业务的议案
8.03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企业短信群发服务的议案
8.04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议案
8.05审议关于公司向国安第一城(香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议案
8.06审议关于公司接受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系统集成及软硬件服务的议案
8.07审议关于公司向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8.08审议关于公司向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8.09审议关于公司向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8.10审议关于公司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8.11审议关于公司向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的议案
8.12审议关于公司向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的议案
8.13审议关于公司接受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8.14审议关于公司接受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8.15审议关于公司接受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8.16审议关于公司接受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8.17审议关于公司接受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8.18审议关于公司接受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的议案
8.19审议关于公司为中信网络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和卫星信道出租服务的议案
8.20审议关于公司为中信建设有限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和卫星信道出租服务的议案
9、审议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
在审议8-9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10、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国安盟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贷款及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13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1-7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17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8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17年3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上述议案9-13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17年6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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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6月21日-6月22日(8:3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京龙大厦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玲、郭潇臣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四、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五、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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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