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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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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公告编号:2017-019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胡殿君先生、独立董事涂江平先生通讯表决,独立董事曾石泉先生因出国在外委托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4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10,459,571.2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科达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320013号)。经审议,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0,459,571.20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2017年6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于2017年6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详见《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7年6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于2017年6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详见《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号)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6,318,266.6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3,181,733.33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如项目以公司自筹资金已经作了先期投资或将进行先期投资,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4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10,459,571.20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4月2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科达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320013号)。

上述置换经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后正式实施。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拟置换金额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审核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0,459,571.20元。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科达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320013号),鉴证意见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利实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科达利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科达利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7】48320013号《科达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利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号)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6,318,266.6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3,181,733.33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核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科达利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同意科达利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同时,提醒公司必须在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进行实施,同时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公告编号:2017-022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少权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2017年6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7年6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