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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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公告编号:2017-018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17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杨华因公出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部出席;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并做了会议记录。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轶、张银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