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6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投”)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深圳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新”)合计持有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5,825,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其中深圳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85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红土创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971,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深圳创投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623,2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深圳创投于2017年5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减持均价为12.34元/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创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725,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其中深圳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5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红土创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971,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创投于2017年6月2日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深圳创投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深圳创投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 股东持股及本次减持计划的有关情况
截至深圳创投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深圳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创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825,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其中深圳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85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该部分股票已于2016年6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红土创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971,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来源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创投于2017年3月23日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深圳创投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623,2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0)。
二、 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收到深圳创投《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相关情况如下:
(一) 深圳创投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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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深圳创投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 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后,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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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