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公告编号:2017-026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17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光影艺苑(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58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6日
至2017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17-021、023公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9:00-16: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近江苏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出具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应出具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的股东及代理人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光影艺苑(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586号),公交车 15,19,21,64,939,18,46,916路,地铁1、2、8号线人民广场站下均可到达。
(三)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东楼32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3238888
邮编:200001
联系人:徐俊、蒋舟铭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38 股票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2017-027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德瑞股权投资
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次级受益人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7年6 月2日接到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信控股”)、深圳市前海伟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伟美”)告知函及相关文件,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德瑞股权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德瑞股权基金”)次级受益人发生了权益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017年4月28日,前海伟美与深圳安瑞汇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汇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安瑞汇富所持深圳市易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建科技”)40%股权。武信控股分别与安瑞汇富、深圳安锐信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锐信德”)、冯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各自所持易建科技19.5%、7.3%和3.2%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前海伟美持有易建科技40%股权,武信控股持有易建科技30%股权。
(2)2017年5月6日,前海伟美与许令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许令忠所持桥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润资产”)70%股权。武信控股与于国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于国红所持桥润资产3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前海伟美持有桥润资产70%股权,武信控股持有桥润资产30%股权。
桥润资产、易建科技均为德瑞股权基金的次级受益人,分别享有德瑞股权基金10%、32.5%的权益。
(3)武信控股、前海伟美于2017年5月31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武信控股、前海伟美将其各自间接享有德瑞股权基金的权益保持一致行动,武信控股和前海伟美通过协议安排成为一致行动人。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共同行使对德瑞股权基金享有的共计32.75%的权益,在任何涉及德瑞股权基金的股东会/权益人大会投票、表决、董事或管理人员的任命或委派、财务、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均保持一致行动,并且为确保上述一致行动的实现,武信控股、前海伟美将确保桥润资产、易建科技在德瑞股权基金的股东会/权益人大会上保持一致行动。
德瑞股权基金持有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25.07%的股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6 月 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