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06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了《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等两项的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7-064号)。
二、审议通过《公司〈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业务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增加上海等地区省份》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需要,增加《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增加地区省份为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06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变动,吴俊雄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公司总经理尹纪成先生提名史惠萍女士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独立董事就推举总工程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史惠萍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聘任人员史惠萍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总工程师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 同意聘任史惠萍女士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史惠萍女士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史惠萍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
史惠萍女士简历
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高电压技术硕士,从事通信行业十余年,历任中武汉长航电子设备厂助理工程师、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光纤光缆部测试工程师、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线缆产出线研发部经理,现任国际标准组织ITU-T SG15中国专家组成员、第六届湖北省通信学会委员、中文核心期刊《光通信研究》编委会编委。曾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湖北省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通信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国际“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