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7-06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0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7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克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2017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外汽公司”)和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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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朱克江先生、王树华先生、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7-06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0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三名监事,会议于2017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晖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2017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外汽公司”)和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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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晖先生和浦宝英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7-06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根据公司实际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外,公司2017年度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8,960万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克江先生、王树华先生、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实际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2017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外汽公司”)和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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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1、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国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南路东侧
经营范围:电能的生产与销售(限经批准的新海发电公司划拨机组);发电项目开发;售电服务;供热管网建设;热力销售;发电废弃物利用的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5,701.58万元;净资产127,817.35万元;营业收入8,394.72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净利润-3,549.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学义
注册资本:2068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88号
经营范围:烟零售、酒类、饮食服务、社会零件印刷、成品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外事旅游接待、服务,汽车出租、租赁,汽车零部件、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劳保用品、纺织品、日用化学品、工艺美术品、百货的销售,设计、制作、发布本公司汽车车身、客运印刷品广告房屋维修、水电安装,搬运货物,代购机票,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社会经济信息的咨询,国内劳务派遣。土地租赁、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7,905.82万元;净资产11,190.04万元;营业收入2,854.75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98.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盐城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顺全
注册资本:33,700万元
注册地址:盐城市人民北路159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粉煤灰、石膏生产(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煤炭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6,104.46万元;净资产65,158.93万元;营业收入13,144.29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净利润-4,973.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与公司关联关系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比75.26%。连云港发电、外汽公司和盐城发电均为国信集团控股的公司,具体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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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公司均构成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连云港发电、外汽公司和盐城发电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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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新增的交易均属于日常业务范围。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金额的预计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