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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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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补充质押交易的公告

2017-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7-02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补充质押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的通知,东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具体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6月2日,东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6%)限售流通股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作为对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2日2016-064号公告)的补充质押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11 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 11 月9日。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5,249,900股(其中 114,642,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07,9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061%。东方集团本次质押4,000,000股,目前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2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1.007%,占公司总股本的7.785%。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东方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东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