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3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7016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2017年5月4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回复反馈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公告编号:临2017-028),随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近日,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对告知函提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现予以披露。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及保荐机构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上述告知函的回复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