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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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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
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17-02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

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西水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2016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0)。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前就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部门和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暂时无法在 2017 年6 月 7日前完成回复的披露工作。因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回复公告时间不晚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